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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中市2008-2010年健康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


  二、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围绕重大卫生问题,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倡导健康的公共政策和支持性环境,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加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

  三、规划目标

  在规划期内,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与机制,健康教育的机构、队伍、经费等得到解决落实。

  (一)围绕当地主要(突出)为生问题的健康知识普及率:平川县达80%以上,山区县达65%以上。

  (二)健康知识知晓率:平川县达80%以上,山区县达65%以上。

  (三)卫生行为形成率:平川县达65%以上,山区县达50%以上。

  (四)孕产妇健康教育率:平川县达90%以上,山区县达80%以上,哺乳期达90%以上。

  (五)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城市(包括县城)学校达100%,平川县农村学校达90%以上,山区县农村学校达80%以上。

  (六)控制吸烟率:对吸烟有害健康的知晓率达90%以上,吸烟率下降30%。

  (七)落实健康教育业务经费。依据《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业务经费应不低于当年当地卫生事业经费5%的最低要求,逐年落实。

  四、健康教育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健康教育理论和调查方法的研究。

  (二)设计、编写、制作供卫生系统、教育、文化、大众传媒使用的健康教育媒体材料。

  (三)设计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和健康教育实施计划。

  (四)对基层健康教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并组织协调社会各部门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五)对各级领导、卫生人员、教育工作者及社会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教育的普及和培训。

  (六)实施健康教育效果的监测与评价。

  五、实现规划的对策与措施

  (一)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宣传、卫生、发改财政、教育、广电、公安、文化、计生、科技、环保、工商、科协、工会、妇联、共青团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卫生局。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把健康教育工作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解决健康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推动健康教育工作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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