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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夏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8〕59号)


汉台区、南郑、城固、洋县、勉县、西乡县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夏收已经开始,为防止因露天随意焚烧秸秆导致大气环境污染和发生人民生命财产不安全事故,现就抓好小麦、油菜秸秆为主的夏季秸秆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夏季秸秆禁烧工作。夏季收种时间紧,油菜秸秆和麦草露天焚烧速度快、火势猛,极易引发大气污染及火灾等不安全事故。有关县区和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汉中市禁止露天随意焚烧秸秆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号令)的要求,加强领导,组织力量,采取措施,落实秸秆禁烧责任和综合利用措施,确保市中心城区和城镇居民集中区大气不受严重污染,不引发火灾及交通等恶性事故。

  二、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现场监督检查。汉台、南郑、开发区、城固、洋县、勉县、西乡等重点县区,要突出抓好城镇周边、机场周围、高速公路、铁路和国道、省道两侧的秸秆禁烧工作。

  禁烧期间,禁烧重点县区政府要抽调人员组成专门队伍,统一安排部署,组织足够力量进行现场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处理。对违反《汉中市禁止露天随意焚烧秸秆管理办法》的随意焚烧行为,要坚决处理,对造成重大后果的要依法予以惩处。

  三、推广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各县区政府要积极支持和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持、鼓励农民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秸秆综合利用,通过秸秆堆沤还田、粉碎还田、饲用、作燃料、食用菌等措施消化利用,减轻禁烧工作压力。

  四、广泛宣传,营造禁烧工作氛围。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民理解和支持禁烧,主动开展秸秆利用。各新闻媒体要大力开展舆论监督,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好典型,曝光随意焚烧秸秆,造成社会危害的行为。

  五、加强督查和考核。市政府责成市环保局、农业局、交通局组成工作组,对县区夏季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并将结果计入年度秸秆禁烧工作考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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