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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汉政办发〔2008〕6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入夏以来,天气渐热,气温升高,居民用火用电量不断增大,加之正值夏收季节,极易诱发火灾事故,火灾形势十分严峻。今年1-5月,全市共发生火灾183起,火灾起数下降39%;因火灾死亡5人,伤1人,死亡上升67%。目前,我市正面临抗震救灾恢复重建的关键阶段,加之北京奥运会日益临近,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十分繁重。为切实做好我市夏季防火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加强对夏季防火工作的领导。要在认真分析研究今年以来本辖区火灾形势和往年夏收季节火灾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及早动手,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周密安排部署。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防火、灭火工作第一线,帮助解决消防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各项消防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格执法,主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对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特别对发现的重特大火灾隐患要紧盯不放,一查到底。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各级各部门要组织一次“拉网式”的防火安全大检查,重点解决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安全疏散通道堵塞、内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没有应急疏散预案等突出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集中时间进行整治。特别要突出五个重点:一是学校、医院;二是企业,特别是化工和易燃易爆单位及救灾物资储备库;三是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户外避震帐篷密集区、灾民临时安置点等人员相对集中场所;四是城镇居民小区;五是农村集镇,特别是要坚决禁止秸秆焚烧。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严格的工作标准,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紧抓不放,跟踪督促整改,对在户外避震搭建帐篷集中点群众,要加强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控制用火用电,落实安全责任,配备必要灭火器材,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巡逻,派驻执勤力量现场执勤。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对已经发现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要挂牌督办,限定时间,落实人员加大整改力度,该停的要停,该关的要关,在整治火灾隐患问题上绝不手软,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在当前震灾后的非常时期,要严防余震引发次生灾害,加大对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要害重点单位的检查,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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