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6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26日)宣布失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成品油价格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
(郑政办〔2008〕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解决国内成品油价格与原油价格倒挂、供求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保障成品油供应,促进能源资源节约,6月20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调整。为确保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调整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把成品油价格连锁反应控制在最低程度,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落实成品油价格调整措施,保持市场价格和社会大局稳定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贯彻国家成品油价格调整方案,认真落实成品油价格财政补贴政策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8〕205号)有关要求,把确保成品油调价方案平稳实施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目前,市财政局已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下达2008年度石油价格财政补贴指标的通知》(郑财办预〔2008〕161号)和《关于下达2008年5月以前成品油调价财政补贴的通知》(郑财办预〔2008〕162号)。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抓紧核实补贴范围、补贴对象并做好新老政策的衔接,确保成品油调价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补贴资金务必在6月28日前足额兑现到补贴对象手中。
二、加强行业管理,加大价格监管力度
本次成品油调价后,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价格均不得提高,出租车运价也暂不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要通过增加财政补贴的方式解决。对其他相关交通运输行业,要督促经营者降低成本,尽量消化上游产品价格调整造成的增支因素。要继续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加大政府规费减免力度,努力降低运输成本,减轻经营者负担。中石油郑州分公司、中石化郑州分公司要加强成品油的组织调运工作,全力保障油品供应;督促下属企业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不得囤积居奇,不得搭车涨价,对参与高价倒卖成品油牟利、造成断供、影响市场秩序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同时,要根据消费者承受能力,及时调整成品油供应结构,加大90号汽油等品种的供应量,最大限度地降低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产生的生产生活成本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