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地、各部门要指定专门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和检查考评工作力度,切实兑现奖惩,以适应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需要。
(三)各地、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或考核方案和年度总结,要分别于2008年7月5日和12月31日之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附件:1.县(市)、区人民政府2008年度依法执政工作考核表
2.行政执法部门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表
附件1
县(市)、区人民政府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考核表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1 | 责任制的建立及组织实施 | 本级政府、所属各委办局、各乡镇政府层层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时上报责任制方案和总结;组织检查考核。 | 下级单位未建立责任制(未报送责任制方案的,视为未建立责任制)的,每个单位扣1分;本级政府未报送方案和年度总结的,扣5分,逾期报送的,扣2分;不组织检查考核的,扣5分。 | 15 |
2 | 抽象行政行为 | 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依法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备案;认真开展本地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与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认真开展本地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纠正违法和不当的文件;建立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 | 未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度的,扣2分;未按程序制定文件的,每件扣2分;制定文件未按时限上报备案的,每件扣2分,上报备案不规范的,每件扣1分;经检查发现漏备的,每件扣3分,拒不按检查要求及时补备的,每件扣5分;未按时限要求上报年度备案文件目录的,扣3分;未提供发文目录的,扣5分;制定文件存在违法和不当问题的,每件扣5分,经依法监督拒不纠正或者后果严重的,每件扣10分;未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视情况扣5-10分;未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扣10分;未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管理工作的,视情况扣1-3分,不及时纠正下级行政机关违法和不当文件的,每件扣2分;未建立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制度的,扣3分。 | 25 |
3 | 行政执法和监督队伍建设 | 组织综合法律培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积极推荐政府法制理论文章;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设置与政府法制工作需要相适应。 | 全年组织综合法律培训少于2次的,每少1次扣2分;本辖区内应持证人员无证上岗或者非执法人员持证执法的,每人扣1分,最高扣10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抽查及格率低于80%的,每低10%扣1分;全年推荐政府法制理论文章少于3篇的,每少一篇扣2分;县(市)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人员少于5人的,每少1人扣2分,区政府法制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少于2人的,扣2分。 | 15 |
4 | 行政执法监督 | 全年至少开展一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做好行政处罚情况统计工作,及时上报统计报表;认真开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工作;认真处理举报或者交办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对交办的案件按要求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及时纠正被有权机关认定违法的问题,并依法赔偿;认真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工作;部署开展本地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 | 全年没有组织执法监督检查的,扣4分;对下一级行政机关存在的严重执法违法问题监督查处不力,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法制环境的,每件扣5分;报送行政处罚等统计报表逾期或者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本辖区内有重大处罚决定未依法备案或者只备不审的,每件扣0.5分;对举报或者交办案件不及时查处或者转办督察,不按要求反馈结果的,每件扣2分;被有权机关认定违法的问题逾期不纠正、不依法赔偿,属本级政府的,每件扣4分,属下一级行政机关的,每件扣2分;所属执法部门未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的,每个单位扣0.5分;本地区未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扣5分。 | 20 |
5 | 行政复议应诉 |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好行政复议基础工作。 | 未提出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具体意见和工作方案的,扣3分;未参加市政府组织的行政复议工作培训的,扣3分;未实行电子化报送行政复议统计报表的,扣3分;未按时报送行政复议工作状况分析报告的,扣3分;未完善和规范行政复议机制和制度的,扣2分;信访案件中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而未通过复议渠道解决的,每件扣1分;县(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超过20件的,加5分,未达到10件的,扣5分;行政复议实体违法的,每件扣3-5分,程序违法的,每件扣1-3分;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每件扣5分;未按时备案行政复议决定的,每件扣1分;其他违反行政复议有关规定情形的,每件扣1-3分。 | 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