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目标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佳政办综〔200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市政府决定,依据《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奖励方案的通知》(佳政办发〔2007〕11号)对各县(市)区政府、特种设备监察检验单位及重点企业2007年度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6月3日-6月8日。
二、检查内容
(一)各县(市)区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日常管理、安全检查等工作情况。具体考核内容依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二)市县两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单位依法履行职责、开展监察检验工作情况。具体考核内容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三)重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及“两有证、一检验”等落实情况。具体考核内容依据《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三、检查方法
采取“一听、二看、三查” 的方式进行,即听取被考核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看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目标落实和完成情况,查部分特种设备使用现场。每个县(市)区至少抽查3-5户在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情况。
四、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检查考核工作保质、按期、顺利完成,成立佳木斯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丹虹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孙开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杨士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
检查一组:
组 长:桂兴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于彤、王霈虹、孙海兵
(负责富锦市、同江市、抚远县、郊区、向阳区)
检查二组:
组 长:荆建军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成 员:李佳松、李磊、刘佳伟
(负责桦南县、桦川县、汤原县、东风区、前进区)
五、几点要求
(一)各单位对此次年度考核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对照《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佳木斯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奖励方案的通知》及相关考核细则确立的目标进行自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认真整改,确保各项责任目标顺利完成。市政府将依据此次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
(二)各部门、各单位在自查自纠同时,要对全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完整的汇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以备检查。
(三)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在辖区内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突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把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察机构、检验机构、各级政府所承担的职责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从而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扎实有效。
附件: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县(市)区政府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使用单位安全目标考核细则)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县(市)区政府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成绩:
内容
项目
| 考 核 内 容
| 考 核 标 准
| 扣分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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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20分
| 1、成立特种设备安全领导小组
2、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专职人员
3、定期组织召开会议
4、定期通报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5、定期听取安全监察工作的汇报,部署阶段性工作
| 1、县(市)区政府县(市)区长任领导小组组长,主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4分)
2、办公室有专职人员任主任,并负责日常工作。明确专职人员工作职责,并有文件存档。(4分)
3、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议,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并有会议记录。(4分)
4、每季度通报一次本行政区域的特种设备安全情况。(4分)
5、领导小组每季度听取一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汇报,对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有会议记录。(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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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责任15分
| 1、召开年度特种设备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
2、签订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状
3、制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4、落实五级责任
5、制定隐患排查及起重机械整治实施方案
| 1、县(市)区政府每半年召开一次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会议,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列为各项考核的重要指标,并有图文资料存档。(3分)
2、主要领导每年与政府专职人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监察机构签订目标责任状,逐级落实责任。(3分)
3、制定对当地大中型企业考核细则,每年实行百分考核。(3分)
4、落实政府、监察机构、检验机构、企业、管理操作人员的责任,年底召开会议兑现奖励。(3分)
5、方案明确领导组织机构、整治重点、措施、目标及分工,并组织开展“回头看”检查(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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