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10月-12月):组织开展“回头看”,彻底消除隐患。
(一)针对“十一”黄金周,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重要旅游景点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监督检查。
(二)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经排查完毕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复查,严防隐患整改不彻底、走过场,确保整改到位。
(三)针对季节特点,重点加强对起重机械、气体充装单位储配设备、供热锅炉、公用管道、滑雪场客运索道以及“六小五无”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
(四)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梳理工作特点、效果、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六、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全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丹虹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孙开珉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杨士学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办公室主任:桂兴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督导组,负责向所辖片区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工作要求,督促其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按时上报各项材料,深入所辖区域实地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统一领导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在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领导小组要统一领导指挥排查治理工作,解决好人员抽调、车辆调配、经费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提供保障。各级领导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排查治理工作,严格考核工作成绩,奖优罚劣。
(二)加强宣传动员。采取在新闻媒体发布通知公告、在人员聚集场所公开宣传和主动上门到使用单位宣传等方式,对排查治理工作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参与,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保证进度质量。各县(市)区政府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要把排查治理的每一项工作做实、做细不走形式、不走过场,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要加大隐患监督整改工作力度。对能现场整改的要现场监督整改;对能在短时间内整改到位的要督促限期整改;对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并加强监控;对长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强制关停,并上报当地政府协调解决。要建立隐患台帐或数据库,实行隐患登记、整改和销号的隐患全过程监管制度,对隐患实行动态管理。
(四)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收集、整理、归纳、分析排查治理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查找监察、检验和企业安全管理等方面的不足,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通过严格制度管理提高特种设备整体安全水平,建立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