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坚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自查与政府相关部门抽查相结合。市县两级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要督促各使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活动,上报隐患自查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按区域分别抽查一定比例,监督隐患的自查整改情况,对不按要求开展自查及不进行隐患整改的单位要依法查处。
五、隐患排查治理步骤
第一阶段(5月):全面启动、督促自查。
(一)组织发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建立制度,落实专项资金。
(二)深入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宣传动员隐患排查工作,印制自查表格,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
(三)对2007年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隐患,在5月中旬以前整改到位;对难以整改到位的,要明确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等,并加强监控措施;对拒不整改的,要上报当地政府,请示协调解决。
(四)对涉及重大活动的设备进行重点排查,确保重大活动安全进行。
(五)以保证奥运会、大冬会期间各地游客到佳木斯市及所辖县(市)旅游观光的安全为目标,提前对机场、车站、码头、宾馆、商场和重要风景区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坚决消除。
(六)按照《关于做好全省火力发电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黑质技监联发〔2008〕34号)要求,做好火力发电厂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加强对输变电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开展重要节假日前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重要旅游景点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的安全检查工作。
第二阶段(6月至9月):督促整改、重点抽查。
(一)督促在自查中发现隐患的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员,及时完成整改。
(二)对企业自查的重大隐患,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深入企业监督整改。
(三)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自查表,实地进行核查确认。
(四)针对“六一”儿童节以及暑期旅游高峰期,加强对游客集中的大型游乐设施的排查,防止设备不巡检运行,超负荷、超时间运行。
(五)在高温雷雨季节,开展对露天储罐的安全监察,督促企业做好防雷及高温天气的喷淋降温措施的落实。
(六)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质检办特〔2007〕375号)的要求,对冶金起重机械的整治情况进行逐台验收,6月30日前仍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要坚决责令停用。
(七)加强对薄弱环节及重点设备的安全检查,确保在奥运会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