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青岛市政协办公厅、中共青岛市委宣传部、中共青岛市委政策研究室、青岛市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青岛日报报业集团、青岛市广播电视局、青岛奥帆委关于开展2008年“为奥运添光彩、为城市文明作贡献”市民月活动的通知
(青厅字〔2008〕36号)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青各单位,青岛警备区:
自2003年以来,我市连续成功举办了五届市民月活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今年7月将举办以“为奥运添光彩、为城市文明作贡献”为主题的第六届市民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为奥运添光彩、为城市文明作贡献”为主题,坚持献计策与开展活动并重、迎办奥运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相结合,大力倡导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理念,动员广大市民既献计献策又身体力行,进一步整合调动全市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把迎办奥运、促进和谐的社会氛围推向高潮,使2008年奥帆赛成为展现中华文化、青岛城市和市民风采的盛会,为青岛留下宝贵的奥运文化遗产。
二、总体要求
2008年“为奥运添光彩、为城市文明作贡献”市民月活动由全市统一组织,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广泛动员。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活动,推动各项活动进社区、进基层,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广大群众自我组织、自我参与、自我教育的程度。各区市各部门各单位市民月活动方案和活动开展情况要以简报形式及时报市民月活动办公室。
三、活动时间、内容及形式
(一)时间:7月1日─31日。
(二)内容:广泛组织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围绕市民月活动主题积极献计献策,认真开展好各类群众性活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从自身做起,做文明市民,树行业新风;2、加强环境整治,打造优美城市环境;3、全民参与、自觉行动,支持、奉献、共享奥运;4、弘扬奥运精神、提升文明素质、展示良好形象;5、保护挖掘奥运遗产,发挥奥运效应,放大奥运影响;6、搞好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志愿服务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