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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我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意见

  市政府、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负责本地区、本部门重要新闻信息的发布工作,制订新闻发布计划,向媒体发布重要新闻;接受记者采访或安排记者采访活动;对下级政府和部门的新闻发布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等。

  (二)为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市政府办公室明确新闻发布工作相关处室,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职能处室,并配备新闻助理,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新闻发布及相关工作的准备,进行舆情信息的跟踪、收集、研判和反馈;与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保持日常联系,及时通报本地区、本部门重大新闻发布活动和新闻发布工作情况。要安排新闻发言人参加本地区、本部门与新闻发布内容有关的会议,并参与相关工作,以便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保证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要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新闻发布工作的运转需要。

  (三)建立新闻发言人登记备案制度和培训制度。

  1.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向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登记备案。新闻发言人工作变动的,要及时调整,保证新闻发布工作的延续性。新闻发言人每年要将履行职责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和市政府新闻办。

  2.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新闻办会同市委宣传部根据工作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对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助理进行培训。

  五、不断提高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要将政府新闻发布工作作为本地区、本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新闻发布活动。政府新闻发布有多种形式,包括举行新闻发布会,背景吹风会,组织记者集体采访、单独采访,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公报、声明、谈话,答复记者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问询,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新闻信息等。要根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选择合适形式,达到引导舆论的目的。要精心策划,周密安排,积极探索,不断创新,认真组织好每一场新闻发布活动,切实提高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新闻发布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可参照市里的做法,结合各自的实际,建立相应的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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