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向农民工送技能送法律送文化送健康活动规划(2008年-2010年)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8]74号 2008年4月21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自治区总工会拟定的《关于向农民工“送技能、送法律、送文化、送健康”活动规划(2008年— 2010年)》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关于向农民工送技能送法律送文化送健康活动规划(2008年— 2010年)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按照自治区政府与工会第七次联席会议的要求,特制定向农民工“送技能、送法律、送文化、送健康”活动(以下简称“四送”活动)3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十一五”规划和跨越式发展的宏伟目标,立足于提高农民工队伍整体素质,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营造理解、尊重、关爱、善待农民工的良好社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广大农民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推进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目标任务
开展向农民工“四送”活动,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企业为主体,以生产一线农民工为对象,以提高农民工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素质、身心健康素质和自我保护能力为主要内容,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区逐步建立和完善向农民工开展“四送”活动的长效机制和运行体系。通过有计划、按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四送”活动,加快推进农民工队伍由体能型向知识型、技能型和创新型转变,实现农民工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职业技能、身心健康等素质的普遍提高,努力把广大农民工培养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高素质新型劳动者。
(一)开展送技能活动。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以企业为主体,以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业职工培训中心为依托,建立工会农民工业余培训基地,以农民工为主要对象,采取订单式、个性化、一站式、定向性培训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有重点、多渠道地实施“新工友培训计划”。3年内,每年帮助市、县(区)工会和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大型企业集团工会建立10个工会农民工业余培训基地,培训农民工30000人以上;每年由区、市总工会和大型企业工会组织分别开展4项— 5项农民工职业技能大赛活动,组织广大农民工参加各类培训一练兵——比武——升级“四位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练兵和工种比武等活动,使更多的农民工获得相应的职业技术等级,鼓励和支持农民工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机制,强化用人单位对农民工岗位培训责任,逐步形成农民工培训网络。力争到2010年,全区建立工会农民工业余培训基地30个,培训农民工10万人次以上,并使20000名农民工获得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3000名农民工获得中级工资格证书,400名农民工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