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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效能管理共性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失效]


 行风热线  (1分) 积极参与“百姓关注政风行风热线”活动,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接受主持人采访,与群众对话,解决问题。1.主要领导走进直播间(O.6分);2.及时维护宁夏新闻网“政风行风”本单位的网页(0.4分)。 
  投诉办理 (1分)  重视群众投诉问题的处理,对各有关部门转来的投诉件和上访问题主要领导要过问,及时责成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1.对各有关部门转来的投诉办理件按时限要求调查处理和答复(0.4分);2.对“百姓关注·政风行风热线”转去的群众投诉按时限要求调查处理和答复(0.3分);3.对宁夏新闻网“政风行风”网页的群众投诉按时限要求调查处理和答复(0.3分)。
  整改提高 (1分)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进行调查处理和整改,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1.对被媒体曝光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有整改措施(0.3分);2.对纠风办在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有整改措施(0.3分);3.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群众提出的意见有整改措施(0.4分)。


  附件4:
  政令畅通考核内容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
考核内容考 核 要 求评分标准
  政务督查(含建议提案办理2分)   重视本部门督查(含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做到有部署、有措施、有办法,有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限期办理。    1.对自治区政府下达的督办事项久拖不办的1次扣1分,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1次扣0.5分。2.对建议提案未按时限要求办理的且不说明情况1次扣0.5分。3.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不满意的扣1分。4.被评为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的,加0.5分。
  电子政务工作 (2分)   基本建成适应本部门业务需求的电子政务局域网络,初步建立信息资源公开和共享机制;部门业务大部分实现电子化,主要职能业务全部实现计算机管理。部门网站成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属法定公开范围内的部门文件,全部予以公开;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在线公开,并有畅通的网络咨询投诉渠道。1.部门网站栏目设置符合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的,加0.5分;2.纳入自治区政府网站群统一管理、浏览量排名前5位的,依次加0.5分一1分;3.实现公文、人事、档案等内部办公自动化的,加0.5分;4.部门全区垂直业务系统应用电子政务手段的,加0.5分;5.未建立部门网站的,扣1分;未按要求与自治区政府联网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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