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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发改委、经委、教育局、科技局、环保局、建设局、交通局、农牧局、财政局、旅游和商务局、广播电视局、总工会、团委:
  《2008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六月十一日

2008年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

  2008年是我国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一年。为了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观念,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国务院定于今年6月15日至21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联合举办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根据国家14部委联合下发《关于2008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意见的通知》和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08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节能办发[200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我市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的安排意见。
  一、活动主题
  “依法节能,全民行动”。
  二、活动时间
  6月15日至6月21日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氛围
  1、宣传周的第一个工作日,在沙坡头区西街老县委楼门前悬挂节能宣传条幅。
  承办单位:市经委。
  2、各部门(单位)、各社区,要结合自身特点和条件,在各自的办公楼门口或在马路两旁悬挂节能宣传横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承办单位:由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落实。
  (二)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市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在宣传周第一个工作日(6月15日),在中卫市红太阳广场设置主会场开展宣传活动。
  1、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议程主要包括:一是市领导宣布2008年中卫市节能宣传周开始;二是由企业、社区代表宣读节约公约;学生代表宣读节约能源倡议书。
  2、组织有关单位、商家、企业到红太阳广场开展节能咨询活动。
  主会场承办单位:市经委、市委宣传部、团委、市直机关工委、教育局。由市经委具体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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