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督查分组及督查单位
第一组:汝州市督查组
组 长:熊 英(平顶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贾海江 李建华 蔡天生
第二组:舞钢市督查组
组 长:段松泉(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成 员:刘立钢 袁德清 谢占魁
第三组:宝丰县督查组
组 长:刘学范(平顶山市安监局调研员)成 员:刘大彪 赵 伟 张 伟
第四组:郏县督查组
组 长:李全森(平顶山市总工会副主席)成 员:吴同本 魏改臣 祁 岩
第五组:鲁山县督查组
组 长:齐伟伟(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成 员:陈建忠 何开伟 张建军
第六组:叶县督查组
组 长:张春生(平顶山市交通局副调研员)成 员:董国旗 冯丙力 齐生辉
第七组:新华区、新城区督查组
组 长:徐振华(平顶山市质监局副局长)成 员:陈晓章 王岳峰 李金来
第八组:卫东区、开发区督查组
组 长:翟振河(平顶山市建委副主任)成 员:刘 石 杜建山 张军强
第九组:湛河区督查组
组 长:许晓鹏(平顶山市文化局副局长)成 员:马俊卿 方万杰 胡发昌
第十组:石龙区督查组
组 长:刘 臣(平顶山市煤炭局副局长)成 员:常志华 刘明章 刘俊昌
四、督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各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二)选取重点,实地抽查。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对事故多发地区、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要强化督查、抽查。(三)座谈交流,听取意见。要组织召开由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四)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当地政府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五)反馈意见,提出要求。各督查组要适时向所督查县(市)、区政府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加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