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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三、督查分组及督查单位
  第一组:汝州市督查组
  组 长:熊 英(平顶山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贾海江  李建华  蔡天生
  第二组:舞钢市督查组
  组 长:段松泉(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成 员:刘立钢  袁德清  谢占魁
  第三组:宝丰县督查组
  组 长:刘学范(平顶山市安监局调研员)成 员:刘大彪  赵 伟  张 伟
  第四组:郏县督查组
  组 长:李全森(平顶山市总工会副主席)成 员:吴同本  魏改臣  祁 岩
  第五组:鲁山县督查组
  组 长:齐伟伟(平顶山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成 员:陈建忠  何开伟  张建军
  第六组:叶县督查组
  组 长:张春生(平顶山市交通局副调研员)成 员:董国旗  冯丙力  齐生辉
  第七组:新华区、新城区督查组
  组 长:徐振华(平顶山市质监局副局长)成 员:陈晓章  王岳峰  李金来
  第八组:卫东区、开发区督查组
  组 长:翟振河(平顶山市建委副主任)成 员:刘 石  杜建山  张军强
  第九组:湛河区督查组
  组 长:许晓鹏(平顶山市文化局副局长)成 员:马俊卿  方万杰  胡发昌
  第十组:石龙区督查组
  组 长:刘 臣(平顶山市煤炭局副局长)成 员:常志华  刘明章  刘俊昌
  四、督查方法
  (一)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各督查组要全面听取所到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作汇报,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二)选取重点,实地抽查。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大隐患,特别对事故多发地区、发生过事故的企业或隐患未予整改的单位要强化督查、抽查。(三)座谈交流,听取意见。要组织召开由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一线工人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安全生产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四)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现场责令整改。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要告知当地政府和企业,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限期整改。(五)反馈意见,提出要求。各督查组要适时向所督查县(市)、区政府通报督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六)总结经验,推广典型。要注意发现安全生产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中地方政府、部门和单位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总结,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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