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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标准化村卫生所(室)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八、保障措施
  (一)确保资金投入。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筹集标准化卫生所(室)建设所需配套资金,并按要求及时足额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指导。市标准化村卫生所(室)建设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人员对全市标准化村卫生所(室)建设工作进行督导,并以简报形式通报全市。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和指导,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确保标准化村卫生所(室)按要求建成并投入使用。
  (三)建立月报制度。各县(市)、区于每月25 日前向市标准化村卫生所(室)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建设进展情况。
  (四)切实搞好服务。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对标准化村卫生所(室)建设工作给予大力支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按照政策规定减免相关费用。同时,积极帮助解决有关问题,认真搞好各项服务。
  (五)加强资金管理。市财政局要对标准化村卫生所(室)建设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严格按照程序拨付使用;各县(市)、区对市级财政拨付的建设资金,要及时支付到位,不得滞留和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对弄虚作假或挪用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附件:平顶山市标准化村卫生所(室)基本标准

  附件
平顶山市标准化村卫生所(室)基本标准

  一、科室设置
  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4 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合理,符合卫生学要求。
  二、人员配备
  按所辖人口的1 . 5 %。-2 %。配备,其中应有1 名能用中医知识防治疾病的乡村医生。所有从业人员应具备执业资格。
  三、基础设施
  山区或人口在1500 人以下的行政村,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 耐;平原地区人口在1500 人以上的行政村,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80 耐。砖混结构,隔间到顶,上有平顶或天花板,下有地砖或水泥地面,诊断室、治疗室、药房、观察室的墙壁贴瓷砖,高度不低于1 . 5m 。有供水设施(自来水或压水井);有男女各一个蹲位的水冲式厕所,或双瓮漏斗式厕所、三格化粪池式厕所;有焚烧炉处理医疗垃圾或由乡(镇)卫生院集中处理;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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