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2008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搞好村容村貌整治推进新农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绿化美化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扎实抓好围村林、行道树、庭院绿化美化工程建设。对不同类型的村镇采用不同的绿化布局和绿化模式,采用混交、多层的树种配置模式,形成多样化、生态功能与景观效果俱佳的生态植被系统。通过补助林木种苗款等形式,结合国家扶贫开发及以工代赈等政策性资金的使用,积极发展高效经济林木,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2008年全面启动林业生态建设村镇绿化工程,计划筹措资金549万元,完成300个村镇的绿化美化工程。
  三、保障措施
  (一)实施“千名干部包千村”帮建工程
  对于一类村,要采取政府引导,落实规划,加快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对于二类村,由市、县级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进行联系指导,帮助制定规划,定期督促指导。对于1311个三类村,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市直各局委及企事业单位,下派干部驻村帮助工作,每村市派1名,县(市)、区派1名,乡(镇)派1名工作队员,重点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要制定详细的帮建规划,分年度进行落实。(二)科学制定规划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的原则,合理编制村镇体系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引导村镇合理布局、有序发展,协调安排好区域性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区域共建共享。各县(市)、区要按照城镇化的要求,以人口相对集中为原则,以县城扩容为基础,以扩大重点乡(镇)规模为辅助,以扩大中心村建设为补充,搞好村镇体系规划,集中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土地规模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
  (三)加大投入力度
  采取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筹资方式,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市、县级财政对“三农”投入增长的幅度要确保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提高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新农村建设的比重,调整耕地占用税使用方向,新增收入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调整城市维护建设税使用范围,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市政府从2008年起设立专项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进一步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集中现有各部门、各专项的涉农资金,在不改变管理渠道和投向的前提下由县级政府统筹协调,按照农村建设和整治规划要求,集中用于整村推进的相关项目建设。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金融、企业和社会力量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四)创新管理机制要按照“谁投资、谁拥有、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当地实际,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设施,加快农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对于单个农户受益的项目,实行自建、自有、自用、自管;对于受益人口相对分散,产权难以分割的工程,可通过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将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实行经营权与工程管护责任相统一;对于具有一定收益、适合经营的基础设施,可通过公开拍卖转让工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由购买者自主经营管理,并由其负责工程的管护,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积极探索实行村民自主管理的有效方法,使群众广泛参与农村各项管理工作,巩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成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