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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2008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5.发挥职能作用,以加强和改进注册登记工作为重点,积极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快速发展;
  6.认真实施“兴企强市”、“兴农富民”两大工程,挖掘服务潜力,完善服务措施,大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7.突出打假维权,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和商业欺诈行为。以商标、广告监管和治理商业贿赂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厉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加大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力度,加强重要商品市场监管,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8.创新监管制度,强化工作保障,努力提高监管执法效能;积极推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制度;推进12315维权运行机制创新,打造12315维权品牌,完善申诉、举报受理网络;努力搭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三级四层网络互联的优势,积极推广使用监管执法应用软件,逐步在全系统推广办公自动化;
  9.继续加强基层工商所建设,高质量完成年度计划内的工商所办公房新建和改建任务,全面完成中心工商所整合,把中心工商所逐步建设成为设施完善、运行规范、作用明显的综合执法主体。
  四、共性目标
  10.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1.认真落实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2.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3.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杜绝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4.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5.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6.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17.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8.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19.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商务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省政府目标
  1.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完成省定目标要求;
  2.外商实际投资完成省定目标要求;
  3.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完成监督管理各项工作目标。具体内容为:县城以上城市进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进点屠宰率达95%;县城以上城市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二、重点工作目标
  4.系统内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亿元;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100家。
  三、日常工作目标
  6.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大力支持具有比较优势的高科技、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加快走出去步伐;
  7.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搞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对县(市)、区的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保持在全省的先进位次;
  8.组团参加第三届“中博会”、“夏洽会”、“深圳高交会”等重大招商会,并在沿海发达地区组织一次大型招商活动,推动优势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开展对外合资合作;
  9.鼓励企业扩大关键设备和先进技术的进口,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资源开发、境外加工、生产制造等经营活动。
  四、共性目标
  10.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1.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2.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3.认真做行政审批工作;
  1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5.认真做好信访和稳定工作,防止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6.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7.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8.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19.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招商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全年合同利用区外资金160亿元,实际利用区外资金120亿元;
  2.以市政府名义举办一次省外大型招商活动。
  二、日常工作目标
  3.根据市政府安排组织参加国家、省主办的重点招商活动;
  4.对签约项目实施督查问效制,全年对招商引资开展情况及签约项目落实情况督查2次;
  5.积极开展小分队招商和驻地招商;
  6.积极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7.完成外来投资代办中心。
  三、共性目标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0.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1.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2.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3.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4.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15.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市场发展中心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实现经营收入1100万元,同比增长5%以上;
  2.参与全市市场体系规划,改造马路市场,认真抓好冷饮和早、夜市摊点的规范管理,做好退路进店工作;
  3.在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各建成一个“孵化园”。
  二、日常工作目标
  4.强化市场监管,全面取缔市场内的占道经营、随意设摊、私搭乱建等现象,完成“双创”任务;
  5.各类市场便民服务点的覆盖率达70%以上,为商户和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
  6.加大投入,使各类市场的设施完好率达到80%以上;
  7.完成沁园市场的招商工作,年底该市场启动使用;
  8.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搞好制度建设,严格内部管理,市民满意度达到80%以上;
  9.2008年6月底前取缔所辖市场内所有露天有烟烧烤。
  三、共性目标
  10.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1.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2.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3.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4.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5.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6.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平顶山物资集团公司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制任务。
  二、日常工作目标
  2.物资销售总额1.2亿元;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300万元;
  4.减亏50万元。
  三、共性目标
  5.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6.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7.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8.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9.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0.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1.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中石油平顶山销售分公司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实现总销量37.25万吨。
  二、日常工作目标
  2.零售量完成35.96万吨;
  3.积极发展销售网络,千方百计调整油资源,努力保证我市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用油。
  三、共性目标
  4.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和党员干部不出现违纪现象;
  5.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6.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7.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杜绝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8.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9.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0.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新华书店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实现销售收入2820万元;
  2.实现上缴税金120万元。
  二、日常工作目标
  3.中小学课本教材征订准确率达到99.5%,课前到书率达到99.8%;
  4.一般书销售占销售的比重达到33%;
  5.完成省新华书店下达的一般电子音像出版物销售任务,经营品种达到5000种以上,不经营任何非法出版物;
  6.优化新华书店读者俱乐部功能,积极开展“新农村书屋”建设,活跃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新农村书屋”数量达到14个。
  三、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9.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0.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2.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3.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中原集团公司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改制工作,持续保证职工稳定;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起抓的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落实政府下达的指标任务,力争在2008年取得较好的成绩。
  二、日常工作目标
  3.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企业实际,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遵守中纪委和市纪委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施纲要》和《党章》的学习,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建立一系列制度,约束党员干部,避免违纪事件的发生;
  4.安全工作。始终坚持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责任到人,加强监督,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证社会的稳定;
  5.保证市委、市政府政令畅通,积极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和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贯彻好市委、市政府的精神。
  三、共性目标
  6.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7.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8.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9.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0.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1.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2.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安监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省政府目标
  1.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二、重点工作目标
  2.全年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287人以内,其中工矿商贸死亡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亿元GDP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低于0.32、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低于3.58、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低于0.91(含平煤集团公司及其跨地区兼并整合煤矿);
  3.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力度,全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4次以上,及时查处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重大事故隐患上报率100%,监控率100%。
  三、日常工作目标
  4.地面企业、非煤矿山企业事故完成调查达100%;
  5.加强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的安全监督监察,安全配套工程合格率达100%;
  6.全市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率达8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到期复审率100%;
  7.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加强内业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实现工作制度化,管理科学化;
  8.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五个政府令”、严防死守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对无证非法生产矿井,要坚决配合各县(市)、区炸井关闭。对违法违规开采矿井,坚决予以关闭。对资源整改后生产能力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煤矿,坚决予以取缔;
  9.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监管日志制度,确保各级政府的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10.搞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非煤矿山、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等方面重点整治,突出对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检查,对重大危险源严密控制。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凡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存在重大隐患,坚决予以停止整;
  11.完成市环保责任目标;
  12.加强对化工企业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安全监管,杜绝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四、共性工作目标
  13.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4.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5.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6.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7.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8.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9.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煤炭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原煤产量完成1800万吨,煤炭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省、市指标之内,巩固资源整合和关闭整顿工作成果,全面完成全市技改矿井的技术改造任务,完成全市煤矿支护改革,实现全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市、县(市)区、矿三级联网。
  二、日常工作目标
  2.积极探索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力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3.认真开展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年检和日常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证照到期矿井的关闭力度;
  4.大力加强煤炭生产、调运、销售等行业管理,规范煤炭行政许可,继续抓好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年审和日常动态管理,规范煤炭生产、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开采和违法经营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和业务素质,精减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5.继续抓好局属公司企业改制工作,督促其转变经营理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责任目标管理,按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要求,形成岗位靠竞争、收入靠贡献的经营机制,及时解决局属二级公司改革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改制企业职工的稳定工作。
  三、共性目标
  6.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7.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8.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9.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0.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1.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2.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13.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4.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15.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省政府目标
  1.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粘土砖瓦窑厂治理任务。
  二、重点工作目标
  2.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全市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27.03万公顷;
  3.保证国家重点和省级项目依法及时用地。积极推进土地集约利用,严格核定项目用地标准,大力推广标准厂房建设;力争全年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20公顷。
  三、日常工作目标
  4.继续推动小煤矿、小铝土矿关闭和资源向骨干企业集中、完成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任务;
  5.加大土地收购储备力度,扩大政府土地储备库。切实加强土地储备库建设,向市财政申请土地储备专项资金3000万元,收购储备土地33.33公顷,公开出让土地13.3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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