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统计制度方法改革。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耗、服务业、劳动工资、文化产业、非公有制经济、社会物流、环境、城区GDP等一系列适应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统计制度,注重与信息化建设的衔接,推进统计制度设计管理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6.完成市环保责任目标;
7.按照市环保局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统计数据。
三、共性目标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0.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1.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2.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3.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4.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15.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6.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17.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国税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省政府目标
1.完成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13.7亿元。
二、重点工作目标
2.国税收入增长12.9%,总量达到53.4亿元。
三、日常工作目标
3.认真执行各项税收政策,加强税收法治建设,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4.深化税收分析,开展税收征管薄弱环节专项整治,实施纳税评估、税收稽查,加大偷逃税案件的查处力度;完善税源管理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推动征管质量不断提高;
5.提高基本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能力;加大基层规范化建设力度,规范基层税收执法;
6.坚持“科技强税”战略,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稳步推进金税三期试点工作。
四、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9.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0.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2.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3.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14.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
15.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16.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地税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省政府目标
1.地税部门组织地方税收完成省定目标要求;
二、重点工作目标
2.地税营业税增长15%(主要包括文化、体育、娱乐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软件业扣除电信部分);
3.加强税收管理,完善纳税申报,企业和个体户的纳税申报率在城市分别达到95%和90%,农村分别达到90%以上和85%以上;
4.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对税收秩序混乱、征管基础比较薄弱的行业和单位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加大稽查力度,从严查处偷税等违法行为,净化税收环境。
三、日常工作目标
5.优化纳税服务。简化办税程序,简并报表资料,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降低纳税成本,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6.加强信息化建设,实行多元化申报,提高税收科技含量;
7.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8.完善内部行政管理制度,推进地税行政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四、共性目标
9.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0.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1.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2.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3.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5.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16.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7.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18.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人行平顶山市中心支行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全面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确保辖区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促进我市金融业健康发展;
2.贯彻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加强金融宏观调控,加大信贷指导力度,支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保持存贷款合理增长;着力加大对重点项目、流动资金、中小企业、县域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确保我市信贷投入适度增长;
3.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增长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日常工作目标
4.大力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组织领导机制、监督考评机制和正向激励机制,为金融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金融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沟通,形成建设良好金融生态的合力,提高金融业务在本地区的吸引力,提高本地区金融机构的竞争力,实现经济金融良性循环;
5.积极推动金融领域的改革,按照分工,重点发挥好在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职能作用;
6.进一步完善金融稳定机制,加强经济金融运行监测分析,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努力维护金融体系稳定;
7.加强和改进外汇管理工作,规范外汇市场秩序,为促进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适应新的汇率机制提供服务;
8.加强信贷征信管理工作,加大对非银行信息的采集力度,完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9.协调组织好反洗钱工作,进一步完善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监测分析和合规性检查,有效打击洗钱犯罪行为;
10.切实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大力推进支付体系建设,确保结算渠道畅通,维护辖区结算秩序持续稳定;
11.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对影响地方经济金融运行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每月向市委、市政府报送金融运行情况,服务领导决策。
三、共性目标
12.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3.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4.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5.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6.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7.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8.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19.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20.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21.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平顶山市银监分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坚持依法、科学、适度监管,保护广大存款人和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按照监管权限划分,认真履行各项监管职责,做到监管重点明确,监管措施到位,监管效果明显,确保辖区银行业稳健运行,经营状况持续好转;引导银行业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在服务好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做好监管工作。
二、日常工作目标
2.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3.督促市城信社加快组建城市商业银行步伐,完成城市商业银行挂牌开业;
4.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实现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状况持续好转;
5.大力支持邮政储蓄机构改革,全面完成邮政储蓄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工作;
6.防范和化解银行业风险,确保辖区银行业机构不良贷款持续双降,加强风险提示,督促剥离核销,消化存量、严控增量,确保银行资产质量提高;
7.不断改善小企业金融服务,积极推进小企业授信工作有效开展;
8.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办事效率明显提高;
9.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全年无漏报、迟报和错报。密切关注辖内银行业经营运行情况,及时妥善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维护辖内银行业稳定;
10.加大对县域经济和新农村建设的支持,努力满足城乡金融消费需求。引导银行加强业务联合,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
三、共性目标
11.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2.认真落实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3.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4.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5.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6.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7.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8.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19.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城市信用社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正确理解和执行货币信贷政策,不断优化信贷结构,增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能力。全年各项贷款净增4亿元,增幅达到10%。
二、日常工作目标
2.努力改善金融服务,落实有关金融政策,积极开办政策性贷款;
3.存量存贷比不低于70%,新增存贷比不低于70%;
4.不良贷款比例控制在3%以内;
5.坚持依法合规经营,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和银监局工作,扎实推进机制体制改革,防范金融风险,自觉维护金融秩序,共同保持全市金融稳定;
6.积极参与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认真执行全市金融生态环境调查评价制度,建立健全本系统组织机构、机制、考核评价等制度体系,努力推进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三、共性目标
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9.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0.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2.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3.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
14.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人保财险平顶山市分公司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努力增加业务量,保险业务总收入1.58亿元;
2.上交税金869万元。
二、日常工作目标
3.理赔结案处理率95%以上;
4.完善风险防范体系,不断提高管控能力,严密防范经营风险;
5.紧紧围绕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扩大业务范围,增加新的保险品种和项目,提高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对保险业的需求。
三、共性目标
6.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7.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8.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9.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0.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1.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2.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中国人寿平顶山分公司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人寿保险业务总收入6.8亿元;
2.实现利税270万元。
二、日常工作目标
3.不断改革创新,提高服务水平,确保客户服务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收入1200万元;
5.短期健康险保费收入1000万元;
6.长期险期缴首年保费1000万元;
7.银行、邮政代理保险业务收入1.8亿元;
8.根据“主动、迅速、及时、合理”的原则进行理赔,结案率达到95%以上。
三、共性目标
9.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0.认真落实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1.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2.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3.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4.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5.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外侨办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进一步提高外事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对外开放。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外事工作的方针路线和政策,优质、高效地做好公派出国(境)人员手续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杜绝异地办证和变相出国(境)旅游现象;
2.认真做好侨务工作,贯彻落实“一法两办法”,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确保侨界稳定;
3.围绕经济建设中心任务,大力开展资金、技术和人才的引进工作,为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二、日常工作目标
4.做好来平外宾、专家的接待和在平外国专家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5.加强对外友好交往工作,增进与国际友好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6.加大侨务对外宣传力度,做好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接待联络工作。
三、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9.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0.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2.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3.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国家统计局平顶山调查队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认真做好纳入省目标考评范围的各项调查指标数据提供和市对县(市)、区的目标考评工作及相应调查工作的协调;确保完成对国家有代表性的抽样调查和数据抽查任务;积极开展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的各项统计调查。
二、日常工作目标
2.统计调查咨询服务。撰写统计调查分析资料20篇,调查信息被党政部门采用15篇(次),被新闻单位采用10篇(次)。按时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统计调查提要》、《统计调查年鉴》和月度经济卡片,收集整理横向对比的统计调查资料;
3.进一步强化和完善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完善、规范全市调查系统业务基础规范化制度、地方调查项目审批管理办法及其工作流程,达到在维护管理上力求日常化、自动化,逐步实现专业数据能够自动加载,主要经济指标台帐能够自动生成,经济数据模型能够自动转换,努力形成一个基础规范化的动态的长效工作管理机制;
4.完善调查员基地与调查联络员机制建设,确保调查数据质量;
5.对新增的农业调查工作,将严格按照调查方法制度规定,严把数据质量关,加大评估、分析力度。进一步完善物价调查、城镇住户调查、工业调查、投资调查、能源消耗、商业及服务业调查等调查制度;
6.切实履行执法职能,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调查,加强执法管理,完善统计执法相关制度。
三、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9.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0.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1.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12.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国资委2008年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