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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2008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2008年度责任目标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市直目标管理参加单位2008年度责任目标已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二十四日

  市发改委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省政府目标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
  2.二、三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3.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4.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7%;
  5.限额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10%;
  6.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其中:城镇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9%;
  7.省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债项目按计划实施;
  8.城镇化率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9.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省定目标要求;
  10.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
  1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
  二、重点工作目标
  12.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安排重点项目95个,年度投资目标110亿元,重点抓好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上确定的煤盐化工、产业结构调整、交通运输、水利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
  13.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分解落实节能目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执行能耗准入标准;
  14.做大做强重点企业,加快企业上市重组力度;争取天瑞、巨龙等企业早日上市;支持平煤、神马、舞钢、平高等企业联合重组工作;
  15.组织实施好2008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编制好2009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日常工作目标
  16.争取上级以工代赈资金600万元;
  17.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现代物流、旅游、文化、金融、农业等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
  18.继续抓好企业扭亏增盈工作;
  19.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及时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加强煤、电、油、运输等调度监测,做好经济运行工作;
  20.加强政府性投资管理,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21.完成市环保责任目标。
  四、共性目标
  22.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3.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24.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25.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26.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27.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28.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29.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30.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31.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财政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省政府目标
  1.地方财政收入增长达到13%以上(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2%以上),其中,财政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增长完成省定目标要求;
  2.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和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不违反规定出台加重农民负担的文件和项目,不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事件;
  3.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落实省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目标。
  二、重点工作目标
  4.完成非税收入12亿元;
  5.加强支出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全市财政支出控制在调整后的预算之内;
  6.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财政涉农政策,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日常工作目标
  7.确保编制内教师工资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及时足额发放;继续对农村中小学贫困学生免费提供课本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8.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财政统一管理制度,细化部门预算,编制综合预算,扩大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投资评审范围;
  9.健全财政监督机制,加大对重点领域和重点支出的监督,严肃财政纪律,厉行节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0.加大财政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省政府关于环保专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逐年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根据当年财力保证环保执法和行政经费及能力建设费用,监管好环保专项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四、共性目标
  11.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2.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3.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4.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5.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6.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7.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18.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9.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20.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人事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进一步推进相关部门职能转变,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
  2.深入实施《公务员法》,完善公务员管理制度;以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为重点,逐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指标体系,抓好公务员队伍的能力建设和公务员精神为核心的作风建设;
  3.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发挥作用的良好环境;完善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培养选拔壮大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方面的领导人才和中青年高级专家。
  二、日常工作目标
  4.依据国家和省公务员管理相关配套法规,依法管理好公务员队伍;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资改革配套政策的贯彻实施工作;
  6.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7.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做好200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
  8.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完善外国专家管理服务机制;  积极推进“一村一品”示范工程;
  9.加强人才市场建设,推动相关体制改革,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才市场体系;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和区域一体化人才交流合作机制,做好高校毕业就业服务工作,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到基层就业;
  10.认真做好军转安置工作和企业军转干部团结稳定工作;做好人事法制建设、干部考试、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等级评定等工作。
  三、共性目标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2.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3.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4.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5.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6.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7.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18.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9.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20.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劳动保障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省政府目标
  1.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2.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其中,“4050”人员等困难群体再就业0.9万人;
  3.城镇新增就业人数7万人;
  4.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达到100%)。
  二、重点工作目标
  5.新增小额担保贷款发放5600万元。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2万人,创业培训1700人,培养新技师1250人;
  6.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参保总人数及征缴养老保险费金额完成省劳动保障厅下达目标;
  7.巩固创业孵化园区建设,为进园区的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房租减免、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各项优惠政策,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日常工作目标
  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60万人,征缴医疗保险费3242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42万人;
  9.全市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2万人,完成农民工技能性培训3.5万人,落实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继续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和保障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工作。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4.13万人、4万人。高风险行业企业农民工基本参加工伤保险;
  10.全供事业单位失业保险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失业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45.5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500万元;
  11.做好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各级统筹衔接工作,做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12.继续做好退伍、转业军人就业工作;
  13.工伤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1.45万人,征缴工伤保险费2169万元;
  14.生育保险参保总人数达到20.5万人,征缴生育保险1410万元;
  15.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争议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93%。劳动保障监察受理案件投诉结案率95%以上;
  16.使用全省统一应用软件,完善网站建设,建立劳动保障信息查询系统,保证局域网畅通、县(市)区畅通、短信畅通,推进信息化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共性目标
  17.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8.认真落实安全、消防、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9.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20.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件按期结案率;
  2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22.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23.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24.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25.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26.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监察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省政府目标
  1.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二、重点工作目标
  2.认真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3.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治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惩腐败分子。
  三、日常目标
  5.深入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维护政令畅通,促进行政质量和效率提高;
  6.加强对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着力构建惩防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力度。
  四、共性目标
  7.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8.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制追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9.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0.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杜绝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1.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2.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3.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4.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审计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全年完成计划安排的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50个;
  2.组织好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国家审计署确定的国外贷援款项目审计,省审计厅确定的农信社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交通规费审计、公路村村通投资建设管理情况审计、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资金审计、农村沼气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土地开发整理资金审计、救灾资金审计、再就业资金审计、农村低保资金审计、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桌凳更新配置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农村电影公益性放映补贴专项资金审计调查、无电村和盲点村电力建设专项审计调查、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检查等。
  二、日常工作目标
  3.完成组织部门临时委托的市直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和市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4.加强审计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审计质量,上级审计机关项目质量检查不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加强信息宣传,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审计工作信息目标;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准则》要求,指导各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开展审计业务,并对其审计项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价;
  7.严格执行审计纪律“八不准”规定,不发生违反廉政纪律和审计纪律的事件。
  三、共性目标
  8.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9.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0.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1.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2.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3.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4.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5.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16.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物价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重点工作目标
  1.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预期调控目标为力争控制在略低于2007年实际涨幅;
  2.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抑制价格过快上涨。
  二、日常工作目标
  3.进一步加强对市场粮食、肉禽蛋、成品油等价格变动的监测分析,密切关注重要商品生产、销售、库存的变化;
  4.加强教育收费、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及公用事业价格的监管,落实价费调整有关政策;
  5.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廉租住房租金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价格秩序;
  6.加强对惠农价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7.认真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工作,增强政府调控市场能力;
  8.积极探索“价格服务进万家”的有效途径,重点推进价格服务进企业、进社区;
  9.组织开展价格专项检查,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认真受理价格举报案件,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办结率达到95%以上;10.加大对脱硫加价、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排污费征收,促进节能环保价格政策的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
  三、共性目标
  11.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12.认真落实安全、消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内部防范机制健全,不发生安全、火灾事故;
  13.完成市扶贫工作任务;
  14.认真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控制赴京、省、市集体上访,降低重访率、重信率,提高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
  15.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
  16.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
  17.认真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18.完成年度普法依法治理目标任务;
  19.完成上报政务信息目标任务;
  20.按要求按时提供和上报各类材料。

  市统计局2008年度责任目标

  一、承担省政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
  1.认真做好纳入省目标考评范围的各项统计指标数据提供及相应统计工作的协调。
  二、日常工作目标
  2.统计咨询服务。撰写统计分析资料60篇,统计分析报告被党政部门采用40篇(次),被新闻单位采用30篇(次)。按时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编印《统计提要》、《统计年鉴》和月度经济卡片,收集整理横向对比的统计资料;
  3.第二次经济普查工作和投入产出调查。做好第二次经济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方案,保证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争取人力、物力、财力及时落实到位。完成投入产出调查业务培训、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等年度工作;
  4.信息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实施,努力提升信息化水平。着手统计综合数据库建设工作,巩固和拓展统计数据采集处理业务平台的应用,继续推进联网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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