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高温天气和汛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吉安监管危化字[2008]124号)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有关企业:
夏季高温多雨,汛期将至,雷电、强降雨、炎热、潮湿天气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更为突出。6月3日,茂名石化一套裂解装置遭雷击起火;6月16日,吉林市一辆装载二硫化碳的运输车因天气炎热,安全阀自动泄压时溢出的气体自燃引发轮胎起火。为有效防范事故,进一步做好高温、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工作部署。各地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保持高度的警惕,根据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特点,立足于防高温、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迎接恶劣气候的挑战,对特定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前做好安排部署。
二、抓好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高温防汛期间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加强重要部位的监护工作,实行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制度,一旦发生险情,确保能立即进行现场处置,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和抢险不及时造成事故的,对责任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
三、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各地要根据夏季高温防汛时期的要求,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督促各部门、各企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全面排查治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要严格执行“五落实”的要求。在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紧张的情况下,要加强成品油、“三夏”用油、化肥生产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强化夏季高温防火、防爆、防中毒措施。有毒化学品和遇水发生化学反应的物质,不得存放在潮湿、透水及屋面渗漏的库房。雷雨天气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区域,要落实抗高温天气、防汛等措施。加强生产、储存场所防爆、防雷、防静电、现场报警、通讯等安全设施管理。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高感度工房室温超过32℃,一般工房室温超过35℃,大雷暴雨天气停产制度,加强仓储库房的防雷设施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