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对各市上报推荐人选,由省人事厅牵头,组织农业等有关部门选拔后,经省级主管领导同意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4、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我省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人选推荐材料的报关和有关要求
1、各市人事局务于6月30日前将人选推荐材料报送省人事厅。推荐材料包括《全国农村优秀人才表彰人选推荐表》(见附表)和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介绍材料,一式5份,以A4纸打印(推荐表和先进事迹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先进事迹材料要简明、真实、生动、突出典型事迹,字数在3000字以内,其它材料(如公开报道过的文字材料,以往的表彰决定,奖励证书复印件等)附后。因为所报人选要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联评和公示,请各市务必把真正优秀的人才推荐上来。
2、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国农村优秀人才”表彰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严选拨条件和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人选推荐工作。
3、为充分发挥农村优秀人才的榜样作用,各地可结合这次推荐农村优秀人才工作,开展本地区的表彰活动,并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优秀人才的先进典型事迹,使表彰活动深入人心,收到实效。
联系单位:陕西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樊瑛华 曹 勇
联系电话:(029)87293995 87292294
电子信箱:sxpostdoc@shaanxi.gov.cn
附:全国农村优秀人才表彰人选推荐表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中共陕西省委宣传部
陕西省人事厅
陕西省农业厅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
附件:
全国农村优秀人才表彰人选推荐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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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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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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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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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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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选类型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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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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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行业或职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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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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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或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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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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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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