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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中市政府会议制度的通知

  2.会议通过的事项,如需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文件,按照公文处理程序办理。
  3.会议议定事项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并将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市长、副市长、秘书长。
  (六)工作程序
  1.根据市长或秘书长的安排,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负责提出会务方案,按程序报请秘书长、市长或主持会议的常务副市长审批。
  2.根据领导审定的会务方案,由文秘科按程序印制和发放会议通知;办公室负责落实参会人员名单,并根据会议需要拟定分组名单、讨论地点及各组召集人和工作人员名单、印制有关会议证件并通知保卫部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参会新闻单位由办公室负责通知,新闻稿件由秘书长或秘书长指定的同志审定。
  4.会务人员要提前落实出席会议的领导并安排座次,报请秘书长同意后布置会场。
  5.会务人员要做好签到工作并及时向大会负责人报告参会人员到会情况。
  二、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
  市政府常务会议是法定例会,是市人民政府研究和决策问题的重要形式,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组成,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并主持,原则上须有会议组成人员的半数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一)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人大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决定决议;
  2.讨论决定市人民政府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讨论通过市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
  4.讨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性问题;
  5.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及安全生产形势;
  6.讨论决定市政府所属部门和各县(区、市)、开发区请示市政府的重要事项;
  7.讨论其他需提交常务会议的事项。
  (二)会期及参加人员
  1.市政府常务会议一般每10天召开一次。
  2.出席人员为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市长助理。
  3.列席人员为与议题有关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督查室主任、法律顾问、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监察局局长及相关市直委、办、局和有关县(区、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
  4.根据会议内容,邀请市人大、政协分管领导以及市民代表列席会议。
  5.根据会议内容,可通知办公厅相关科室旁听会议。
  6、除特殊情况外,通知市级新闻部门参加会议,并作宣传报道,新闻稿件由秘书长或秘书长指定的同志审定。
  (三)议题的确定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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