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豫政办明电[2008]104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煤电油气运和农资供应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 2008 〕 30 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和农资供应工作,努力化解经济运行瓶颈制约,积极支持灾区恢复重建,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全力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
各省辖市、各部门要把保障电煤供应作为当前电力迎峰度夏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增加煤炭生产,加快停产整顿小煤矿的复产验收。各煤炭企业要按照进度, 100% 兑现省内合同;要按照省内发电企业需要,优先安排省内电煤计划和装运。各发电公司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省内外电煤的催调催运力度,千方百计落实电煤资源,努力增加电煤储备,确保迎峰度夏期间坑口电厂存煤不低于 7 天用量,其他电厂不低于 10 天用量。各省辖市要对发电企业电煤资源保障情况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电煤货源组织、合同兑现、资金筹措、运输协调等问题。铁路部门要进一步挖掘潜力,调整运输结构,提高运输效率,提高电煤日装车水平。在迎峰度夏、度冬和举办奥运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门在主要煤炭运输公路开辟 “ 绿色通道 ” ,保障电煤运输畅通。
加快电源和电网项目建设进度,努力克服地震灾害对部分电源建设和机组检修带来的影响,确保电力迎峰度夏工程如期建成投运,在夏季高峰时形成稳定发供电能力。扎实做好省内电力余缺调剂、火电和水电调剂,在电力紧张时期增加省外购电量。认真解决关停小火电的替代电源和供电线路问题,积极有序推进小火电关停工作。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严格坚持以煤定电、以电定用、有序用电、节约用电、有保有限的原则,修订完善用电调控方案,将各项措施细化落实到电力用户。加强对发电企业迎峰度夏期间的业绩考核,建立健全发电企业迎峰度夏期间机组发电情况与其新建项目、煤炭及电力市场资源配置相结合的考核机制,提高发电企业稳发满发的积极性。
发输电企业要切实加强电力生产运行管理,在确保电网安全的前提下,调整电网稳定极限标准,降低电网备容率,尽快完成度夏前设备检修,消除设备安全隐患,确保迎峰度夏期间满发稳供,最大限度地发挥电力设施潜力。要完善峰谷电价和差别电价政策,引导用户错峰、避峰用电;要充分估计雷雨、大风、冰雹、洪水等自然灾害对电力安全造成的影响,充分做好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反应迅速、措施有效、保障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