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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1) 通报震情和灾情,决定启动本预案。

  (2) 宣布地震灾区进入应急期。

  (3) 决定派遣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

  (4) 协调驻军、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5) 派遣市救援队等抢险救灾专业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

  (6) 组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非灾区对灾区紧急支援。

  (7) 组织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8) 决定实施重点目标保护和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

  (9) 建议请求省政府派遣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支援。

  (10) 建议市政府向灾区派出慰问团等。

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地震局负责对地震信息进行监测、处理、传递和存贮,并将震情、灾情信息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省地震局;对全市各类地震监测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和震情跟踪,并及时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地震灾情速报网络人员进行灾情速报。地震宏观观测网络人员进行宏观异常情况调查、落实和上报。

  3.2 预警预防行动

  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发布的中期预报意见 (年度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值得注意地区 ),部署防震减灾工作。

  市地震局加强对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值得注意地区震情跟踪工作,及时提出短期地震预测意见,报告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决策发布短期地震预报,并要求市直各部门做好防震应急准备。

  市地震局组织县(区)承担地震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强化对短期地震预报区的震情跟踪工作,及时提出临震预测意见报告市政府。市政府决策发布临震预报,宣布短期地震预报区进入临震应急期,并要求市直各部门及县(区)政府各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强化防御措施。主要防御措施是:各级地震部门加强震情监测,随时报告震情变化;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提出应急要求和防御措施,必要时建议组织避震疏散;督导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防护措施;督促检查抢险救灾准备工作;发现地震谣言或误传事件及时平息,保持社会安定。

  3.3 预警支持系统

  市地震局负责集合前兆数据,为震情分析预报提供基础数据;负责测震数据收集管理和地震速报;负责公用数据库管理系统及公用软硬件平台管理;随时保持与省地震局的信道畅通。

  3.4 预警级别及发布

  3.4.1 预警级别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发布级别分为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 (红色 ):对未来 10日内可能发生

M ≥ 5.0级地震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 (橙色 ):对未来 3个月内可能发生

M ≥ 5.0级地震时间、地点、震级作出预报。

  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 (黄色 ):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 M≥ 5.0级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3.4.2 预警发布

  市地震局及时向省地震局汇报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震情情况,由省地震局报省政府决策后,发布地震短临预测意见。在已经发布地震短期预报的地区,如果发现明显临震异常情况时,市政府可以发布 48小时之内的临震预报,并同时向省政府、省地震局报告。

4. 应急响应

  4.1 响应分级

  4.1.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按地震灾害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四个级别。

  (1)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造成 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本市上年国内生产总值 1%以上的地震。发生 M≥ 7.0级以上地震,可初步判定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

  (2) 重大地震灾害:造成 50人以上、 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 6.0≤ M<7.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重大地震灾害。

  (3) 较大地震灾害:造成 20人以上、 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 5.0≤ M<6.0级地震,可初步判定为较大地震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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