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纠正评比达标表彰、节庆活动过多过滥问题。
1.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巩固2007年清理规范工作成果,配合组织、宣传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对所属单位举办的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全面清理、规范,着力解决过多过滥问题,实现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大幅减少、保留项目发挥积极作用、基层企业及群众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并制定长效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和规范党政机关举办节庆活动的通知》精神,全面清理不符合规定的节庆活动,坚决纠正滥用财政资金,利用行政权力拉赞助、搞摊派,以及利用举办节庆活动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认真解决公共服务行业、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损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问题。
1.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正之风。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指定消费和乱收费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督促有关行业研究提出解决涉及服务质量差和乱收费问题的治本措施。
2.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坚决纠正政府部门利用行业协会进行指定服务,擅自制定应由政府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违规收费, 以及设立“小金库”、乱收滥支、坐收坐支等问题;严肃查处市场中介组织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政策措施,引导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加强自律。
此外,继续巩固治理公路(水路)“三乱”、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治理报刊滥散和利用职权发行、减轻企业负担等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反弹。
(六)深入开展“三位一体”评议工作
围绕“政治生态建设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深入以开展“百家企业评机关”活动为主题内容的效能、政风、行风“三位一体”评议活动,切实解决办事效率不高、服务质量不好、工作节奏不快的问题,提高我市机关和行业效能政风和行风建设水平,提升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实力,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市和县(区)加强联动,对基层站所尤其是垂直管理部门基层站所进行评议,构建条块共管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基层站所存在的“末稍腐败”问题,推动基层站所廉政勤政建设。有效解决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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