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200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黄政办〔2008〕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08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08〕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推行政务公开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政府向服务型、法制化方向迈进的重要途径。《
国务院工作规则》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把政务公开作为重要条款写入了《规则》,省政府把政务公开列为2008年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与时俱进地推进工作。
根据省里通知的要求,要牢牢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紧扣住工作重点,一以贯之地开展好政务公开,全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向人民群众需求方向发展,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政愿望。同时,要结合政务公开认真贯彻(《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条例》是政务公开的基本法规,它的公布实施,将更加有效地规范和推进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我国政务公开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有力地促进法制政府、服务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建设。
前一阶段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小组的统一部署,如期完成了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的编制录入工作,为今年5月1日
《条例》正式施行做了充分准备。在此基础上,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好
《条例》,全面领会
《条例》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贯彻
《条例》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把学习贯彻
《条例》与推行政务公开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
《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深入了解和熟悉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为
《条例》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把学习贯彻
《条例》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录入工作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促进政府信息录入工作步入经常化、正常化轨道,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诉求,推动我市2008年政务公开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