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领导带队、下行接访(6月24日-7月17日)。
(1)接访时间。6月24日-26日在泾县、旌德县同时开展;7月2日-4日在宣州区、宁国市同时开展;7月8日-10日在广德县、郎溪县同时开展;7月15日-17日在绩溪县、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同时开展。接访时间一般安排3天,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
(2)接访地点。各县市区和开发区管委会在选择接访地点时应本着“方便、安全、集中”原则确定。门口要设登记室。每个专项小组一组一间接访,并用醒目标识标注出专项小组的名称,同时备有信访人等候的地方。
(3)人员组织。市领导下行接访团团长由市委书记高登榜担任,副团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虞爱华,市委副书记钱晓康,副市长彪明满担任。接访团下设八个分团,分团的团长、副团长分别由该团带队接访的市领导担任。每个分团成立城乡建设、企业改革、农业农村、社会保障、检举揭发、涉法涉诉、其他类信访问题七个专项小组,每个专项小组由涉及到的市直单位负责人组成。每个接访分团到达县市区后,所在县市区要按照上下对口原则,安排县市区直单位主要负责人陪同接访。每个分团内有总联系人和县市区及开发区管委会联络员各1名(具体安排表附后)。
总联系人职责:负责通知该分团所有参加接访的人员每天定点在市政府门口集中出发,确保9点前到岗到位,其中旌德县、绩溪县在10点前到岗到位;负责统一安排车辆,每个分团车辆不得超过4辆;负责和所接访的县市区联络员联系接访事宜。
县市区和开发区管委会联络员职责:负责将市领导下行接访的准备及安全保卫工作等情况及时向市信访局和总联系人报告。
(4)接访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1、来访事项处理和解决权限在市级的,反映事项需市级和县市区共同处理的,涉及多个县市区需市协调处理的,由市接访分团接访。2、来访事项处理和解决权限在县市区的,由各专项小组对口的县市区直单位负责人接访。3、来访事项处理和解决权限在省的,由各分团在整个接访工作结束后进行整理并送市信访局,市信访局汇总后统一报省信访局或函告有关单位。4、无论信访事项属于哪一级的,参加接访的人员都有责任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解疑释惑、稳定情绪,力争息诉罢访。
(5)检查指导。各分团在接访时应对所接访的县市区和开发区今年以来信访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重信重访老户的解决、稳控情况进行检查,并针对查出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指导性的改进意见,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
(6)接访程序。群众来访首先进行登记,再由县市区和开发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根据所登记的内容,引导到各专项小组进行接谈。负责接谈的部门负责人要在登记表处理意见栏提出办理意见,明确是否受理以及解决问题的责任单位、办理期限。接谈时各专项小组都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安排做好接谈记录。每天接待结束后,县市区和开发区管委会要将当天的接访及处理情况进行整理,编成《当日访情》报带队市领导阅批,并按领导批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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