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年内基本建成淮安(洪泽)粮食物流园和新丰粮食物流中心2个物流项目,加快发展淮安现代粮食流通产业。2.启动淮安大米品牌整合工程,年内完成5家以上规模稻米加工企业的整合任务。3.在全市新创10个“放心粮店”。4.全市粮食行业年末确保拥有省级(含)以上龙头企业9个、市级龙头企业13个。5.市直粮办工业列统企业销售收入7亿元,实现利税500万元。6.技改投入3000万元;全市拥有省级(含)以上名牌产品(著名商标)6个。7.企业库存粮“一符四无”合格率达95%;地方储备粮达到“一符”、“三专”、“四落实”的要求。
市农业资源开发局
“4221”工程:4-11农业综合开发投入2亿元,其中财政投入1.1亿元。建成22万亩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6万亩高效农业规模示范基地,扶持4个农业产业化项目。每个县(区)至少打造1个5000亩以上的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工程,全市实施4个科技示范项目。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6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1户就业困难家庭。5.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工作任务。6.挂钩帮扶江苏省淮阴新丰面粉厂。7.驻村帮扶王店乡北山村。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争取国家农业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投资40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900万元。2.争取丘陵山区开发项目财政资金投入850万元。3.争取黄河故道农业开发项目财政资金1050万元。4.完成农业开发招引“三资”2500万元。
市供销合作总社
“4221”工程:2-12新增为农综合服务社100个,组建新型专业合作社25个。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6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2名“4050”人员。5.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工作任务。6.挂钩帮扶江苏中央新亚百货有限公司。7.驻村帮扶钦工镇镇西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完成销售总额90亿元。2.完成农业生产资料销售12亿元。3.完成农副产品收购8亿元。4.市总社投资企业实现利润1100万元。5.改造重组基层供销社20个。6.发展村级农资连锁网点150个。
市扶贫办
“4221”工程:
2-6在帮扶的223个经济薄弱村中投入扶贫资金1亿元以上,其中,市直机关帮扶贫困村投入资金总量不少于2000万元。被扶经济薄弱村低收入人口脱贫率达45%,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达150个,确保4000户低收入农户当年实现脱贫。
2-17发放扶贫小额贷款8000万元,支持2万户农户发展生产。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1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1名“4050”人员。5.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工作任务。6.挂钩帮扶市古运河酒厂。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组织市直机关干部开展“千名公仆帮贫致富”活动。2.市直培训农村贫困户劳动力2000人。3.争取省直帮扶单位投入扶贫资金5000万元。
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4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1名“4050”人员。5.挂钩帮扶市金华减速机厂。6.驻村帮扶季桥镇周杨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审定农作物品种3个。2.创省市科技进步奖1-2项。3.开展送科技下乡6次,受益农民1万人。4.争取省级以上课题6个。5、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40篇。
淮安气象局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6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1户就业困难家庭。5.挂钩帮扶市水务开发有限公司。6.挂钩联系茭陵乡章集村。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做好市气象保障服务,全年专题服务材料不少于100篇。2.加强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建设,建立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重大气象灾害、突发公共事件的气象预警和应急保障能力。3.建立农业气象灾害监测业务系统,年内建成二要素温度雨量自动气象站30个。4.根据天气情况和实际需要,及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政法系统市委政法委员会
“4221”工程:
4-39开展1次“机关服务进社区”活动,群众反映问题办结率达96%,反馈率达100%。4-40开展“法治江苏合格县(区)”创建活动,评选“法治江苏合格县(区)创建先进单位”及“法治淮安合格乡(镇、街道)创建先进单位”。开展新一轮“平安淮安”建设活动,平安县(区)创建达标率达90%;平安乡(镇、街道)创建达标率达90%;“六有六无村(居)”、“六有六好社区”创建达标率达60%。技防乡镇建成率达100%;民间纠纷调处率达98%,调处成功率95%以上。公共安全感满意率98%以上。继续创建成为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5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2名“4050”人员。5.挂钩帮扶淮安蓝星染织有限公司。6.挂钩联系穆店乡范楼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组织好全市政法、综治、平安与法治工作会议。2.组织政法有关部门开展打击影响全市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各类犯罪,其中组织全市性专项斗争或专项治理不少于3次。3.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4.加强政法队伍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适时组织开展1次专项执法检查。5.进一步整合乡镇平安与法治建设资源和力量,年内基本完成乡镇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任务。
市中级人民法院
“4221”工程:
4-21开工建设市法院审判业务综合楼。
3-19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度相关任务。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20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4名“4050”人员及1户就业困难家庭。5.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工作任务。6.挂钩帮扶江苏淮阴建设集团。7.驻村帮扶桂五镇藕塘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刑事案件准确率98%,死刑案件准确率100%;民事案件准确率90%;行政案件准确率95%;审监案件准确率95%;执行案件准确率95%。2.提出司法建议20条,发表法制宣传文章50篇。3.继续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落实对判处实刑少年犯的回访考察以及缓刑少年犯的帮教措施。4.加强队伍建设,认真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查处率达100%。
市人民检察院
“4221”工程:3-19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度相关任务。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20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3名“4050”人员及1户就业困难家庭。5.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工作任务。6.挂钩帮扶市公交公司。7.驻村帮扶桂五镇东园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依法高效地做好批捕起诉工作,批捕、起诉准确率达95%。2.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建设“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工作。3.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大、要案件和有影响的案件,案件侦结率达80%。4.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严治检,严肃查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查处率100%。
市公安局
“4221”工程:
4-20完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及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年度工作。
4-21完成交通管理设施建设年度任务。
4-40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做好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八类案件破案率达85%,杀人案件破案率达90%,及时查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全省平均值。
3-19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度相关任务。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135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7名“4050”人员。5.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工作任务。6.挂钩帮扶市美的清江电机有限公司。7.驻村帮扶宋集乡谷尹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斗争,经济犯罪案件查处率达60%,经济损失挽回率达55%。2.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内部防范达标完成95%以上,治安责任追究制落实率达95%以上。3.深入开展无毒社区创建活动,无毒社区创建覆盖率达90%以上。4.对内部及周边治安状况复杂的企业、校园等列管单位组织开展治安环境整治。5.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上升幅度低于上年。
市司法局
“4221”工程:
3-19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度相关任务。
2-9全年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000件以上,实现应援尽援。全天候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10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4名“4050”人员。5.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工作任务。6.挂钩帮扶淮安船用机械有限公司。7.驻村帮扶南马厂乡桂码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继续推进“五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2.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完善大调解运行机制,定期排查矛盾纠纷,民间纠纷调处率达98%以上,调处成功率达95%以上。建立大调解对接机制。3.健全和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拓宽安置渠道,强化帮教措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率达90%以上,帮教率达98%以上,当年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2%。4.健全社区矫正工作运行机制,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市民政局
“4221”工程:
4-39开展1次“机关服务进社区”活动,群众反映问题办结率达96%,反馈率达100%。
3-14创建和谐社区10个。
3-17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00%按标准发放。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按标准100%及时兑现。
3-19完成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年度相关任务。
2-2对城乡低保对象等特困家庭重、大病患者实施医疗救助,救助率达100%。
2-3全市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1320元的特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全市城乡非农业人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40元的特困居民全部纳入城市低保,确保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面达100%;重点优抚对象优抚金兑现率达100%。
2-5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多种慈善捐赠救助活动。切实帮扶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使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享受五保待遇,其他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标准比享受低保的普通人高15%,重残人员全额享受并提高15%。
2-7全市城乡特困老人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其中农村家庭成员中60周岁以上老人保障标准上浮20%,城市70周岁以上老人保障标准上浮15%。确保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达到55%,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6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100元。足额发放农村老烈属、老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各项优抚经费。对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每人不少于1200元。
1-2继续组织市、区级机关及省属驻淮单位对市区13109户城镇特困家庭开展挂钩帮扶活动,确保被帮扶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260元,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双下岗家庭至少有1人再就业或自谋职业,确保其子女正常入学,享受义务教育,确保患重大疾病家庭得到医疗救助。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20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2名“4050”人员。5.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工作任务。6.挂钩帮扶江苏民康油脂有限公司。7.驻村帮扶茭陵乡高荡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培育发展民间组织180个以上,协调发展,规范管理。2.全市各县区更新地名数据库。3.年销售福利彩票6000万元以上。
市旅游局
“4221”工程:4-38全年接待游客84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78亿元,分别增长15%和30%。创建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2家。组织第二届全市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2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1名“4050”人员及1户就业困难家庭。5.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工作任务。6.挂钩帮扶南方商城。7.驻村帮扶淮河镇前进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组织国内外旅游促销活动6次。2.组织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3次。3.新增旅游经营单位10家。4.编写《走遍淮安》。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4221”工程:
3-15规范性文件审查准确率100%,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期限内结案率100%,推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建成依法行政示范点30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