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2008年度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考评的意见
(淮发〔2008〕13号 2008年6月13日)
为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推动工作落实,促进市级机关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现对2008年度市级机关工作目标考评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和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2008年度总体工作要求、主要调控目标以及“4221”工程下达的各项任务,通过进一步完善目标考核办法,严格奖惩,鼓劲加压,促进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单位为顺利实现全市2008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多作贡献。
二、考评对象
市级机关各部门、人民团体(包括直属事业单位,挂牌机构不独立考评),市人大、政协、纪委机关各工作部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部省属驻淮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考评内容
(一)定量考核
1.“4221”工程目标。
2.各部门、各单位自定的工作目标。
3.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单项工作目标。包括:创建节约型机关,挂钩帮扶城镇贫困户,综合治理与平安创建,挂钩帮扶城镇“4050”人员及“双失双下”家庭人员,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挂钩服务企业,农村帮扶等7项工作(分别由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优化办、市扶贫办牵头考核)。
4.加分项目。
(1)上级表彰。指因工作实绩显著而受到国家或省部级表彰的荣誉集体。
(2)创新创优。指在市委、市政府“创新创优奖”评选中获得一等奖(含特别奖)的单位。
(3)招商引资。指单体规模较大且当年到位资金超过规定数额的招商引资项目。
(二)定性评议
市直各目标责任单位的机关作风建设、人民满意度和目标管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四、考评方法
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委机关及统战系统分别由指定的牵头单位组织考核并按给定指标在系统内自评产生先进单位,其他责任单位的目标考核均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议相结合、日常督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分数分配
1.定量考核的基本分共计80分,其中:
“4221”工程目标占30分,单项目标占30分,部门自定目标占20分。
没有“4221”工程任务的,单项目标占50分,部门自定目标占30分。
2.定性评议基本分共计20分。其中,市领导评价占4分,机关作风建设和人民满意度情况占14分,目标管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占2分。
(二)具体办法
1.部门自评。各部门、各单位依据年度考评内容,逐一对照完成情况,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
2.定量考核。由市目标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定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其中:
(1)上级表彰加分。目标责任单位集体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加3分;获得国家部委或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加1.5分,单项表彰加0.5分。因时间原因未能列入当年加分的,可结转到下一年加分。
(2)创新创优加分。以市委、市政府年度“创新创优奖”的评选结果为依据,获得一等奖(含特别奖)的单位加0.5分。
(3)招商引资加分。凡引进工业项目、经营性三产项目当年固定资产投入单体到位资金达到5000万元及农业产业化龙头项目单体到位资金达到3000万元的,每个项目加0.5分,在此基础上,每超额完成1000万元加0.1分。
(4)缺项扣分。单项目标共7项,每少承担一项,则扣减单项目标总分的0.5%。
3.定性评议。
机关作风建设和人民满意度情况,由市目标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目标责任单位进行评议。目标管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由市目标办根据责任单位目标管理规范程度以及报送材料、参加会议活动等情况综合评定。
4.审核计分。由市目标办牵头对目标考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负责计算综合得分。
5.综合审定。市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被考核单位的综合得分情况提出考评结果并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目标没有完成的,实行一票否决,列为目标未完成单位。凡在软环境建设中被评为“十佳”单位且如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列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在软环境建设中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列为目标未完成单位。
五、考评管理
(一)市级机关工作目标采取分系统归口管理,共分为12个系统,各系统确定一个牵头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市目标办对系统内各单位的工作目标进行管理与考核。
(二)“4221”工程目标、各单位自定的工作目标、加分项目和定性评议由市目标办负责组织考核。单项工作目标分别由相应的市直牵头单位组织考核并提供考核结果,市目标办负责对相关结果进行核实。
六、考评等次
通过考评,评选出“目标考评先进单位”、“目标完成单位”和“目标未完成单位”三个等次。其中,“目标考评先进单位”占参评单位数的30%左右。
七、奖惩办法
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物质奖励按机关在编在职人数进行,奖金来源按现行经费渠道支付。“目标考评先进单位”奖金基数人均7000元、“目标完成单位”奖金基数人均6000元,分别按系数(级别)发放,即科员、办事员系数为1.0,副科级系数为1.1,正科级系数为1.2,副处级系数为1.4、正处级系数为1.5,厅级系数为1.6。对未完成当年目标任务的单位,取消当年全体人员目标奖,公务员年终考核时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不得被评为优秀。
八、组织领导和实施
(一)由市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目标考评工作,市目标办具体负责目标考评的各项事务。
(二)建立和完善月自查、季检查、半年初评、年终全面考评以及抽样检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的目标考评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目标进度、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强化协调,确保目标顺利实现。
(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市级机关工作目标的任务分解落实工作,并负责相关目标任务的督查和考核,以子目标的完成确保全市总目标的实现。
本意见由市目标办负责解释。
附件:
2008年度市级机关主要工作目标
党群系统
市委办公室
“4221”工程:
4-39继续开展每月2次“机关服务进社区”活动,群众反映问题办结率达96%,反馈率达100%。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15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2名“4050”人员。5.挂钩帮扶市自来水公司。6.驻村帮扶宋集乡大董庄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
1.做好市委各类文件、报告、讲话的起草工作。2.做好市委各类会议的会务组织和重要活动的接待安排工作。3.做好市委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传达、催办落实好市委领导工作批示。组织规模较大的督查活动不少于10次,撰写督查报告不少于10篇。领导批示查办件办结率90%以上、反馈率100%。4.做好2008年度县(区)和市级机关目标考评工作。5.做好市党代表提案的收集、整理、交办、督办工作。6.开展调查研究,完成调研报告10篇以上。7.全年报省信息1000条以上。8.做好《淮安通讯》、《淮安内参》等内部刊物的编发工作。9.做好公文办理、信访处理、后勤保障、机要保密及其它日常服务等工作。
市委组织部
“4221”工程:
3-1开展县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考核活动,通过实绩公示、会议述职、群众评议等方式,对8个县(区)和80个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共计600余名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3-2推进全市农村小康“百千万”致富工程,着力培植“百个康居示范村”、“千名优秀双带型村干部”、“万名党员创业标兵户”。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指导员制度,选派第二批13名指导员深入社区,推进共驻共建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新建和改造256个村部、35个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开展非公企业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全市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达到100%。
3-3完善农村“党群议事会”,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进一步规范村级事务议事程序,推行“阳光议事六步法”的村达100%,并向96个社区进行推广。
3-4发展新党员6000名左右,其中女性占30%以上,35岁以下占75%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的不低于90%(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的达到45%),生产工作一线的占60%以上。3-5举办学习十七大精神等专题培训班10期,组织县处级干部赴清华大学等著名高校参加高级研修班学习,组织全市所有乡(镇)长赴浙江等地参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训班学习,培训各类干部1200人次左右。
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科技素质培训工程,全年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4万人次。
积极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覆盖全市农村的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体系,完成全市第二批1048个终端站点建设任务的90%以上,在乡镇和行政村基本实现站点全覆盖。
2-7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每人年发放标准不少于720元。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10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1名“4050”人员。5.完成向上争取和区域合作年度目标工作任务。6.挂钩帮扶中石化清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7.驻村帮扶穆店乡范楼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做好宁淮互派干部挂职工作,加大干部交流力度,选派10名干部赴宁挂职,接收安置12名南京来淮挂职干部,进一步促进两地优势互补、互相合作。2.进一步完善人才工作政策。争取和用好省引才专项资金,督促和引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定期组织高层次人才培训,继续资助和奖励高层次人才进修研修,进一步促使高层次人才拓宽眼界,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多出成果。3.全年制作完成24期《走进现场》节目,编辑12期《干部之友》。
市委党校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7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1名“4050”人员及2户就业困难家庭。5.挂钩帮扶市国安消防器材制造有限公司。6.驻村帮扶苏嘴镇建仪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全年培训、轮训各级各类干部800人次以上。2.招收中函、省函本科、大专函授生150人;完成省委党校下达的在职研究生招生指标。3.做好教研、科研、调研工作,全年在9市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调研报告40篇,其中省级20篇以上。4.完成新校区建设任务。
市信访局
“4221”工程:4-39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减少越级上访和集访事件,确保信访案件年末到期办结率90%以上,越级集访市内化解率95%以上。赴京上访、去省集访批次比上年分别下降30%和10%,年发生来市集访不超过65批次,保持平稳可控。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5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2名“4050”人员。5.挂钩帮扶市贝斯特密封件有限公司。6.挂钩联系顺河镇大吉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全年征集上报市民建议不少于42期。2.完成上报信访信息不少于24期。3.开展信访问题排查活动,全年开展排查活动不少于6次。
市委市级机关工作委员会
“4221”工程:
4-20完成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年度工作任务。以“五型”机关建设为重点,深化市级文明机关创建活动,评比表彰一批文明机关、文明公仆。
3-3加强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开展观摩交流活动,提升公开水平。
3-10举办淮安领导干部讲坛。
单项工作目标:1.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年度目标。2.挂钩帮扶4户城镇特困家庭。3.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淮安、法治淮安建设年度任务。4.挂钩帮扶3名“4050”人员及3户就业困难家庭。5.挂钩帮扶江苏省金象减速机有限公司。6.驻村帮扶穆店乡团结村。
部门自定主要工作目标:1.集中组织一次反腐倡廉电教宣传活动,举办2期党纪条规知识培训。2.在工委开展“岗位学法”活动,组织法律法规知识测试,测试率95%以上。3.继续开展机关党组织分片研讨活动,全年组织活动3次以上。4.全年编印《旗帜》杂志4期。5.举办淮安市第六届运动会机关部比赛暨市级机关第二十届运动会。6.举办市级机关科级以下党员干部培训班、非公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党务干部党建创新工作研讨班。举办2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