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18 装配整体式楼、屋盖,预制钢筋混凝土板面应设现浇层。现浇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不宜高于C40,并应双向配置直径φ6~8mm,间距150~200mm的钢筋网,钢筋网应可靠锚固于混凝土内。
3.6.19 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医院门诊楼及住院部和医技楼采用多层普通砖、多孔砖房时,应在下列部位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构造柱:
1 外墙四角,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较大洞口两侧。
2 内墙(轴线)与外墙交接处,内墙的局部较小墙垛处;楼、电梯间的四角,内纵墙与横墙(轴线)交接处。
3.6.20 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医院门诊楼及住院部和医技楼等采用多层普通砖、多孔砖房屋的构造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构造柱最小截面采用240mm×240mm,纵向钢筋宜采用4Φ12,房屋四角构造柱纵向钢筋采用4Φ14;箍筋采用Φ6@100~200mm,加密区高度600mm。
2 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拉结钢筋。
3 构造柱与圈梁连接处,构造柱的纵筋应穿过圈梁,保证构造柱纵筋上下贯通。
3.6.21 砌体结构房屋,应在屋盖处及每层楼盖处设置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对于现浇楼、屋盖与墙体有可靠连接的房屋,应允许不另设圈梁,但楼板沿墙体周边应加强配筋并应与相应的构造柱钢筋可靠连接。基础圈梁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80mm。
3.6.22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房屋设置钢筋混凝土芯柱、圈梁应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的要求进行。
3.6.23 多层普通砖、多孔砖房屋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应闭合;遇有洞口,圈梁应上下搭接;圈梁宜与预制板设在同一标高处或紧靠板底。圈梁的截面高度不应小于120mm,配筋4Φ12,Φ6@200。
3.6.24 砌体结构突出屋顶的楼、电梯间,构造柱应伸到顶部,并与顶部圈梁连接。内外墙交接处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拉结钢筋,且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小于1m。
3.6.25 砌体结构坡屋顶房屋的屋架应与顶层圈梁可靠连接,檩条或屋面板应与墙及屋架可靠连接,房屋出入口处的檐口瓦应与屋面构件锚固;顶层内纵墙顶宜增砌支承山墙的踏步式墙垛。
3.6.26 门窗洞处不应采用无筋砖过梁,过梁支承长度不应小于240mm。当过梁的跨度较大时门洞边应设置构造柱。
3.6.27 砌体填充墙应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对主体结构的不利影响:
1 多层砌体结构中,后砌的非承重隔墙应沿墙高每隔500mm 配置2Φ6 拉结钢筋,与承重墙或柱拉结,每边伸入墙内不应少于500mm。 8度和9度时长度大于5m的后砌隔墙墙顶尚应与楼板或梁拉结。
2 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砌体填充墙,宜与柱脱开或采用柔性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填充墙在平面和竖向的布置宜均匀对称宜避免形成薄弱层或短柱;
2) 砌体的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5,墙顶应与框架梁密切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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