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农村大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各级政府是农村大集管理的领导机关,负责市场规划,制定政策、组织监管等工作,有关部门按分工各负其责。

  1.工商部门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并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协调各部门之间关系,组织专项整治等日常工作。

  2.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大集治安秩序的整治,维护市场治安秩序,取缔占道经营,加强机动车辆管理,严厉打击涉嫌食品安全的犯罪行为。

  3. 动物卫生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场内的猪、牛、羊肉及禽类的检疫工作,做到检疫合格不少检、不漏检,未经检疫的一律不准进入市场。

  4.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大集卫生设施、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检查。

  5.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小作坊的整治,对整治合格的小作坊出具限制销售证明,否则一律不允许上市销售。

  6.农业部门要抓好农业投入品及蔬菜、水果残留农药的监测工作。

  7.商业部门要抓好生猪定点屠宰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私屠乱宰行为,加强对集贸市场酒类销售及溯源的监管。

  8.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

  9.城市综合_执法部门要加强城镇及农村早行、晚市的监管。

  (二)调查研究。各级工商机关要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断地探索和解决一些焦点、难点、热点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加强宣传。各级工商机关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拓宽监管广度,增强监管力度。

  (四)建立制度。

  l.建立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落实奖励措施,奖励按罚款的10%提取。

  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级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县(市)区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存在的问题、如何加强管理及信息反馈。

  3.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要加强行政监察和执法监督检查,切实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强化各县(市) 区有关部门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食品安全出现责任事故的,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层层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