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铁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铁岭市农村大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严把上市食品质量关。下列食品质量是农村大集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从源头坚决抓好。

  (1)检验检疫食品必须有合法的检验检疫证明方可上市销售。

  (2)加工食品。凡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的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必须有质监部门出具的限制销售证明及检验证明。食品必须进行简单包装。强制准入的食品必须具有QS标志,否则不准上市;冠有“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名牌食品”,等标志的食品,如有认定证书可以上市,但要将复印件备案。

  (3)标有保质期、生产日期、厂名厂址标准等食品必须符合规定,否则不准上市。

  (4)鲜活食品。重点加强水产类、鲜蛋类、鲜奶类等食品的管理,坚决杜绝腐烂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上市。

  (5)粮、油、干鲜、调料等食品。一旦发现有不合格、变质有害、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食品必须严肃处理,特别是对上市经营陈化粮的业者要坚决打击。

  (6)加强对农村食品加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对生产单位定期检查,对上市的食品要进行排查,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

  3.加强重点地区管理。

  (1)重点市场是乡、村、屯三级流动定期市场。

  (2)重点部位是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学校附近、车站周围。

  (二)具体方法。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人员、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三方面的积极作用,明确各自职责,实现有机结合,是管理农村流动定期食品市场的基本方法。

  1.发挥行政执法机关职能作用。基层工商所是监管农村流动定期食品市场的责任单位,工商所所长是依法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各级工商管理机关要按照《铁岭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工商局关于加强全市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铁政发[2006]18号)的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同时,结合全市农村流动定期食品市场的季节性、复杂性、多变性等特点,特提出以下七点要求。

  (1)健全食品经营业者的经营户口,规范业者的经营主体资格。重点是动态监管情况,做到上市经营者每户(人)一卡。

  (2)实行登记备案制。主要包括上市经营人员的登记备案、上市商品的登记备案、各种案件处理情况的备案等。做到售前规范到位、售中检查到位、售后服务到位。

  (3)实行集期排查制。工商所所长要组织好管理人员,对每个集期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六查六看”,填写好集期排查表,作为经济户口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