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必森 中石化连云港石油分公司经理
二、办事机构
指挥部下设征地拆迁协调小组和办公室。
(一)征地拆迁协调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落实。移民安置设立专有账户,挂靠市新沭河治理工程建设处,实行专款专用,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胡英浦同志兼任协调小组组长,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
(二)办公室。作为指挥部的办事机构,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新沭河治理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协调落实工程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工作措施。孙宗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朱兆通同志任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水利局。
三、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市监察局:对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效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服务工程建设的相关单位和部门软环境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突出对工程建设中招标投标等重点环节的监督。
市委农工办:负责涉农工作政策宣传及协调等。
市信访局:负责有关信访事件的协调处理。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与工程建设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及征迁实施意见的审核等。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连云港市境内工程总体方案、总体规划和其他各项前期工作;负责将工程建设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用地指标。
市公安局:会同各县、区主管部门负责新沭河治理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地方治安;协调征地拆迁与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和突发性事件;负责施工交通协调等工作。
市财政局:参与工程建设资金收入和支出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安排。
市审计局:配合上级审计部门对工程建设的审计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协调各县、区主管部门依法办理征用地相关手续,做好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审查和用地计划指标安排管理工作。
市规划局:按照工程设计方案,结合连云港市城市总体规划,配合各专业主管部门修编(调整)有关专项规划;负责规划方面有关批准事宜。
市建设局:协调建设手续审批相关事宜。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工程建设中涉及城市管理问题的协调。
市交通局:负责新沭河治理工程交通设施相关事宜的协调。
市环保局:负责协调工程涉及环境保护方面工作。
市民政局:会同各县、区主管部门负责我市新沭河治理工程建设、征迁过程中拆迁安置、困难户等问题的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