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前为集中整治期。按照从7月10日起执行的新的减免规定,由交通、监察、交警、辽阳军分区等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在全市5个收费站(含3个分站)对过往车辆实行24小时连续检查治理,全面清理各类通行证和月票,从严打击各种逃费行为,重点整治各种“人情车”、使用各种身份证件的“特权车”及逃费闯行的车辆。
7月21日至31日为整治抽查期。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交通、公安、监察、辽阳军分区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督察组,对各收费站整治情况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各收费站出现的问题。
(三)巩固成果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市交通、监察、公安等部门,对违反规定擅自减免车辆通行费的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并予以经济处罚;严肃处理拒不交费的“特权车”,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公开曝光,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就相关情况向省有关部门汇报;建立和完善遏制“人情车”、“特权车”及逃费闯行车辆的长效机制,规范收费管理,优化公路收费环境,促进通行费征收工作平稳、健康发展。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公路收费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韩春军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齐鲁、市监察局局长曾凡库、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玉庄、市交通局局长高彪担任,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吕有林、市交通局副局长陈焕明、市公安局副局长陈跃、市信访办副主任尹英良、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韩福江、市公路处处长李恩壮、辽阳军分区副参谋长吴战家、市政府纠风办主任叶荣申、辽阳县副县长崔安勇、灯塔市副市长张君昶、白塔区副区长段明波、文圣区副区长李本威、宏伟区副区长朱志甘、弓长岭区副区长富绍华、太子河区副区长张明鸣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高彪兼任,副主任由叶荣申、陈焕明、韩福江、李恩壮及市公路处副处长邢桂珍兼任。主要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与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抽调专门人员,集中力量统一行动;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建议。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检查、宣传、安保、监督、信访5个工作组。其中:检查组由市交通局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辽阳军分区,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负责,负责此次工作的宣传报道;安保组由市公安局负责,负责处理暴力抗法案件,保护执法人员人身安全;监督组由市政府纠风办负责,负责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监督;信访组由市信访办牵头,成员单位包括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维护整治工作期间社会的稳定。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具体分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