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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人才支援农村教育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林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人才支援农村教育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市教通字[2008]80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吉林省人才支援农村教育项目实施方案》(吉教联字[2006]2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人才支援农村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促进我市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认真做好我市2008年人才支援农村教育项目有关工作,圆满完成我市为期三年的人才支援农村教育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教内容
  1、从县镇以上学校选派79名优秀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一年(见附表1)。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做公开课、示范课,承担一定学科教学任务等形式,直接参与农村中小学校的教书育人和培训师资等工作,搞好“传帮带”。
  2、从农村中小学选送118名教师到县镇以上中小学校进行为期二个月的研修(见附表2)。通过参加学校教研活动,听课、助课和代理班主任等方式,学习城镇优质学校优秀的教学方法、先进的教学理念和管理经验。
  二、支教时间安排
  1、2008年6月16日至23日,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筛选、落实确定支教教师和上派研修教师人选,确定支援学校、接受支援学校和研修教师派出学校。
  2、2008年6月24日,各县(市)区教育局将支教教师和上派研修教师人选,支援学校、接受支援学校和研修教师派出学校名单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3、2008年6月25日,市教育局将全地区支教教师和上派研修教师人选、接受支援学校和研修教师派出学校名单报省教育厅人事处。
  4、2008年6月25日至29日,省教育厅公布2008年支教教师和上派研修教师人选、接受支援学校和研修教师派出学校名单
  5、2008年8月25日至29日,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召开支教教师与受援学校、上派研修教师与接收学校对接大会,全面启动新一轮人才支援农村教育工作。
  三、支教工作要求
  1、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抓好落实。
  2、要把好选派人员的质量关。选派的支教教师要素质优良,业务精湛,能吃苦、乐于奉献,作风扎实。上派研修的教师要热爱农村教育事业,愿意扎根农村教育,有较强的学习愿望,能够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选派人员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建立支教教师和上派研修教师工作、学习考核制度,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4、支教教师要自觉遵守受援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受援学校的领导;上派研修教师要严格遵守研培学校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
  5、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鼓励支教学校和支教教师创造性开展好工作,培树支教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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