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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旅游局关于做好奥运会期间旅游接待服务工作的通知

  (三)全面做好宣传工作,展示良好的旅游形象

  奥运会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各级旅游部门和旅游企业要积极利用这个直接面对国际社会的重要平台,开展有针对性的形象宣传工作,充分展示我市旅游业的整体形象。此外,在奥运期间,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悬挂节庆宣传条幅,努力营造“全民奥运”的浓重气氛。

  (四)积极开展活动,提高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

  奥运期间,市旅游局将继续在全行业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化文明礼仪教育,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文明举止教育培训,不断深化和提高从业人员的文明素质。同时,积极开展对旅游者提升旅游文明素质的引导和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良好风尚。

  (五)加大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为使奥运期间旅游接待服务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企业要建立自查制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查工作。各级旅游管理部门也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旅游企业的各项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抓细抓实。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奥运期间旅游接待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市旅游局成立“吉林市奥运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王德顺  吉林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王爱民  吉林市旅游局副局长

      冯 庆  吉林市旅游局副调研员

  成 员:徐 峰  吉林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处长

      张宏伟  吉林市旅游局市场促进处处长

      于传彬  吉林市旅游监察大队大队长

      谭洪亮  磐石市旅游局局长

      刘玉祥  蛟河市旅游局局长

      李亚男  桦甸市旅游局局长

      张迎春  舒兰市旅游局副局长

      尹忠学  永吉县经济局(旅游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吉林市旅游局质量管理处。

  四、工作安排

  奥运旅游服务接待工作的时间为三季度和“十一”黄金周,我们把工作分为“奥前”、“奥中”和“奥后”三个阶段。

  (一)“奥前”阶段,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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