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做好梅雨季节渔业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海渔电〔2008〕12号)
沿海各市、县(市、区)海洋与渔业主管局:
我省已进入梅雨季节,全省范围内普降大雨,各地洪涝灾害十分严峻。为切实加强我省梅雨季节渔业防汛工作,根据
农业部渔业局《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对渔业防汛减灾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强降雨和防汛工作
今年我省梅雨季节降雨量大、降雨范围广,对渔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各级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梅雨期间防强降雨和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渔业防汛要按照当地防汛指挥部门的要求开展渔业防汛防灾工作,要结合当地的渔业防汛实际,把各项防汛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要增强防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渔业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
二、全面渔业落实防汛减灾措施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和农业部关于安全生产百日督查、隐患排查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落实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针对强降雨引起的高水位可能导致养殖场所围塘决堤,养殖鱼类逃溢造成的损失,及时做好加固预防;要警惕因上游泄洪排涝造成下游河道水流过急,对渔船和养殖人员带来的事故隐患,及时做好人员疏散和渔船安全防范。要进一步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做好汛期安全预警,保证信息畅通,确保所有渔船和养殖人员及时回到安全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