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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交通厅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的通知

  10.4 职工调动工作的行政、工资、党团组织关系的介绍信及存根                      永久
  10.5 职工名册                 永久

  10.6 组织、人事工作、工资、劳动保险、老干部、外事工作等有关规定、制度、办法等文件材料

  10.6.1 组织、人事、工资、劳动保险、老干部、外事工作等有关规定、制度、办法等重要的文件材料       30年

  10.6.2 组织、人事、工资、劳动保险、老干部、外事工作等形成的一般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10年

  10.7 职称评、聘、技师考评等重要的文件材料   30年

  10.8 先进单位、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文件材料

  10.8.1 受县级(含)以上表彰、奖励的       永久

  10.8.2 受县级以下表彰、奖励的         30年

  10.9 对有关人员的处分材料

  10.9.1 受到警告(不含)以上处分的        永久

  10.9.2 受到警告处分的             30年

  10.10 精神文明评选、评比、考核办法、结果和综合性评比表彰等有关工作的文件材料             10年

  10.11 出国(境)人员名单、请示、批复、审批手续、执行日程                       10年

  11 交通运输、道路、水路运输行业安全、“三防”、核应急、综治等文件材料

  11.1 运输管理、行业安全、“三防”、核应急、综治等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或30年

  11.2 运输管理、行业安全、“三防”、核应急、综治等一般的文件材料                   10年

  12 规划、计划、统计等文件材料

  12.1 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各类综合统计报表   永久

  12.2 规划、计划、统计工作形成其他重要的,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30年

  12.3 规划、计划、统计工作形成其他有参考价值一般性的文件材料                     10年

  13 交通工程建设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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