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本厅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定、协议、议定书等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永久
8.1.2 一般的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10年
8.2 机关物资(办公设备及用品、机动车等)采购计划、审批手续、招、投标、购置等文件材料,机动车调拨、转让、后勤福利等重要的文件材料 30年
8.2.1 一般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10年
9 行政管理、执法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9.1 本厅制定综合性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永久
9.2 本厅代上级机关起草并被采用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业务性文件材料 永久
9.3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审批、审查、核准等文件材料
9.3.1 对交通法规的报批、审核、清理等有关法律法规一般性的文件材料 10年
9.3.2 20年(含)以上有效或未注明有效期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永久
9.3.3 20年以下有效的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的审批、管理文件材料 30年
9.3.4 行政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备案文件材料 10年
9.4 行政诉讼、处罚、处分、复议、国家赔偿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9.4.1 重要的文件材料 永久
9.4.2 一般的文件材料 30年
9.5 重要职能活动的总结、重要专题活动的调研材料 30年
9.5.1 一般职能活动的总结、一般问题的调研材料 10年
10 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外事等文件材料
10.1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组织简则、人员编制、印信启用和作废等文件材料 永久
10.2 人事任免,包括对厅管厅属单位领导人任免的文件材料 永久
10.3 职工录用、转正、聘任、调资、定级、停薪留职、辞职、离退休、死亡、抚恤等文件材料 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