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着力推进重特大外资项目。各地要认真排查已批和在谈重点外资项目,市有关部门要掌握重点外资项目动态,了解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通力合作,加强协调,落实责任,跟踪服务,共同推进项目进程。服务月期间,各县(市)、区要举行一次重大项目集中签约仪式和重大项目开工、竣工仪式,推动一批外资企业增资扩股,促使在谈项目早落户,已批项目早开工建设,确保完成全年利用外资目标任务。
(五)弘扬先进部门和优秀企业典型。各级新闻媒体要围绕服务月活动的主要内容,积极宣传报道各部门在服务月活动中的重大举措、先进事迹、典型经验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南通日报要开辟专栏,南通电台、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各地要组织新闻媒体重点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劳资关系融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过重大贡献的外商投资企业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典型宣传,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和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促使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和谐发展。
三、组织领导
成立南通市外商投资企业优质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服务月活动。由沈振新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薛斌副秘书长、市外经贸局羌强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宣传部、台办,市政府办、发改委、经贸委、外经贸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南通工商局、市国税局、地税局、南通供电公司、市外管局、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羌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外经贸局内。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提高效能,创新服务的角度来开展服务月活动,切实抓好服务月各项活动。市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积极支持各县(市)、区克服困难,解决问题,深入分析我市投资环境现状,提出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建议。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本次活动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三)全力攻坚,化解难题。本次服务月活动中,对外商投资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群策群力,全力攻坚,有力地推动企业发展。
(四)总结经验,长效管理。本次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形成总结报告报领导小组。在总结成功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企业长效服务机制,要继续保持行之有效的一些措施和做法,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和服务措施,更加深入地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