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相关镇(街道)政府具体负责本辖区殡葬整治长效管理和执法工作。山北、钱桥、荣巷等重点街道可整合调整目前的殡葬整治和护林防火机构,建立兼有护林、殡葬管理的综合性管理机构,切实做好本地区殡葬整治长效管理工作。
(四)规划、农林、国土等部门要配合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与殡葬整治长效管理有关的执法工作。农林部门主要负责林地内新出现的私埋乱葬坟墓平毁等执法工作和就地深埋纪念标志的管理及祭扫防火工作。国土部门主要负责公墓等殡葬设施违规用地的查处和国有、集体土地新的私埋乱葬坟墓平毁等执法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为确保惠山青龙山殡葬整治长效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四项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殡葬整治长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殡葬管理处、市惠山森林公园管理处、市国土监察支队、有关区民政局和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参加,定期通报长效管理情况,研究对策,协调工作,统一行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问责制度。对违反殡葬法律法规,在辖区内屡次出现新的私埋乱葬违法违规现象,整治管理不力的,不仅要依法查处,责令整改,还要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与评选先进、年度考评和单位领导工作政绩考核相挂钩。对阻挠殡葬管理,违反殡葬政策、法规,情节严重、影响极坏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督查制度。建立市、区、镇(街道)三级巡查督办制度,对惠山青龙山范围和本辖区范围内殡葬设施和整治区域的情况,要组织经常性的巡查,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留隐患。
(四)举报制度。对群众举报新的私埋乱葬、公墓违规经营、违规建设的,经查实,对举报者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市、区两级民政、国土、农林部门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并按各自职责,认真做好举报事件的调查、处理和督办工作。
六、经费保障
要加大对殡葬事业的投入,切实保障殡葬管理工作经费。市财政要保障殡葬改革、管理经费,支持有关部门和地区加强惠山青龙山殡葬长效管理工作,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区、镇(街道)要将殡葬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好专项资金,加快公益性骨灰堂等殡葬设施建设。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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