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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体育局《关于加快推进体育强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3、体育竞赛。区、县级以上体育竞赛开展活跃,综合性运动会覆盖率100%;积极开拓体育竞赛表演市场,争创1-2个具有较大影响的国际品牌赛事;大力培养体育人才,国家级以上裁判员达200人以上,二级以上裁判员达3000人以上。

  4、体育产业。基本建成与大众消费水平相适应,以体育服务业为重点,多业并举、门类较全、结构合理、规范发展的体育产业体系,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兴办、共建共享的格局。至2010年,规模、档次、管理、服务、效益等方面综合水平达到国内一流的体育场馆超过15家,体育彩票年销售额稳步增长,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中所占比重明显提高,争取达到全省和全国省会城市先进水平。

  5、体育设施。市级体育训练设施逐步完善,八城区全部建有区级体育中心,五县(区)全部建有新“四个一工程”(一个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一个3000座左右的体育馆、一个室内标准游泳池和一个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中心)。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平方米以上,达到省里提出的要求。

  6、体育科教。跟踪新时期体育发展动向,从人才和资金安排上加大对体育科研的投入,充分发挥体育科研的杠杆作用,提高体育科研成果转化率,为全民健身和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服务。

  二、大力实施全民健身计划

  (三)积极倡导全民健身活动。加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力度,引导民众树立“健康第一”理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大力营造体育健身社会氛围,推广新优体育健身项目,努力打造“秦淮河体育带”。各区(县)打造区域传统特色全民健身活动品牌,繁荣民间传统体育项目和特色体育项目,按学生、职工、农民、机关干部、社区居民、老年人、残疾人、少数民族等八类人群开展活动,切实提高体育人口比例,使体育健身观念深入人心。

  (四)积极完善全民健身硬件服务体系。打造完善城区和农村全民健身设施“双四级”框架。巩固老城区、拓展新城区社委会健身点建设。扎实抓好“新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实现所有行政村建有体育场地设施,并逐步向农村集中居住点和自然村延伸。力争2010年前,进一步建设完善城区体育设施四级框架,即市级全民健身中心、区(县)级体育中心、街道全民健身工程和社委会全民健身点;建设完成郊区(县)体育设施四级框架,即区(县)建有新“四个一”场馆、乡镇(街道)建有体育健身中心、行政村建有三类以上“新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农民集中居住区和较大自然村建有小篮球架等体育设施。

  (五)抓好全民健身组织管理。完善全民健身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政府、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贯彻南京和谐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及评价细则,推动社区群众体育组织、场地设施和经费三落实,充分发挥文体站在基层全民健身工作中的作用,扩大群众体育活动的参与度,不断扩大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的人口。积极开展社区健身俱乐部和职工体育健身中心等全民健身组织的创建工作。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国民体质监测、体育锻炼标准、体育人口统计等各项制度。

  (六)组织引导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的开展。深入开展“六送体育”(送体育器材、送管理制度、送体育活动、送体育指导、送健身方法、送体质测试)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办好市运动会、全民健身运动会、农民运动会、妇女运动会、职工运动会、残疾人运动会和少数民族运动会。与教育部门紧密配合,大力推行“学生阳光体育运动”,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增强青少年体质,抓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落实工作。抓好元旦健身长跑、“6·10”全民健身月、“9·29”世界步行日等品牌群体活动的组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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