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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南京在新一轮发展中走在前列的决议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推动南京在新一轮发展中走在前列的决议
(2008年4月17日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学习了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赞成并拥护市委关于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的决策部署。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抢抓机遇,推动南京在新一轮发展中走在前列,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会议认为,在全市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指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南京解放思想光荣传统的传承延续,是南京干部群众冲破旧思想、旧观念束缚,推动城市走在科学发展前列的迫切需要。全市上下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拓宽视野、拓展思路,振奋精神、激发干劲,创新驱动、科学发展,抢抓机遇,充分发挥南京科教人才资源丰厚的特殊优势,推动南京在新一轮发展中走在前列。

  会议指出,要把解放思想大讨论与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省市委要求结合起来,与总结南京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经验、谋划长远发展结合起来,与推动当前工作结合起来,清醒认识发展的差距和面临的挑战,认真分析南京在科学发展上的优势和不足,树立更高的发展追求和目标定位,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发展方式和发展路径的创新,推动重点难点工作实现新突破,真正把解放思想的成果转化为促进科学发展的实际行动。

  会议强调,要牢牢把握解放思想、改革开放、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的主题,牢牢把握在新一轮科学发展中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和最新要求,牢牢把握新一轮发展的思路和增创发展新优势的工作着力点,通过开展新一轮解放思想大讨论,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十七大精神上来,统一到省市党代会精神和重大战略部署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目标任务上来,努力在继续解放思想上迈出新步伐、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取得新跨越、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各级干部要进一步强化积极进取意识,勇于争先,迎接挑战;进一步强化主动服务意识,为发展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百姓服务,为中央和省驻宁单位服务;进一步强化真抓实干意识,围绕转变发展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城市现代化建设水平、改善民生等方面的重点和难点,逐个攻坚、逐件推进、逐项落实,扎实推进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要突出城市国际化、管理标准化、执行效能化的工作取向,以国际理念、国际视野、国际标准谋划城市的发展;创新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手段,提升城市管理品质;增强执行效能,坚决打破制约行政执行的思想障碍、部门利益障碍和体制机制障碍,共同维护发展大局。广大干部群众要大力弘扬创新、创业、创优精神,锐意创新、艰苦创业、立志创优,把智慧和力量汇集成推进南京发展的强大动力,形成家业殷实、企业兴旺、事业发达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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