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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亚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2008年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民房改造 全市改造180户,其中文明生态村约100户,由市民宗局根据今年创建点实际情况,与各镇商定建设。

  饮水工程和水利设施 全市今年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创建点共有22个村民小组纳入2008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计划,由市水务局具体实施,资金从2008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中支付。

  四、时间要求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8年3月-4月)

  各镇要组织人员,深入调研,全面了解各创建点的基本情况,制定本镇2008年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方案,召开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建设动员大会,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建设。同时做好创建前的人财物准备工作。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8年5月-2009年4月)

  要按照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创建工作,重点做好乡村道路、文化室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三)验收总结阶段(2009年5月)

  要在各镇自行验收总结的基础上,由市新农办联合市规划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对全市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创建点进行验收。表彰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工作先进镇及先进工作者;通报批评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工作不得力的镇。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

  1、市领导每人至少负责一个文明生态村片区(点)建设。连片区建设主要由市委常委及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负责,2006、2007年巩固提高创建点主要由人大、政府、政协其他领导负责。

  2、各镇、责任单位负责2006-2007年88个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创建点的建设管理和生产发展。原则上2006年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不变更,与镇联手,继续抓好33个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创建点的管理、巩固提高和生产发展。2007年55个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创建点的管理、巩固提高和生产发展由所在镇负责。

  3、各镇负责创建2008年60个新农村暨文明生态村创建点。今年60个创建点的创建工作,由各镇具体组织实施。各镇要把新农村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创建质量,提高创建水平。

  4、整合各方力量,通力合作,齐力建设文明生态村。今年不再安排市直机关部门联系创建,但市规划建设、交通、农业、水务、民族宗教、卫生、教育、科信、文体、教育、农技中心、妇联、团委等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新农村建设,对文明生态村创建点给予支持、帮扶和指导。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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