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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乡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城乡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08〕8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三亚市城乡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六月十日

  三亚市城乡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方案

  为加强全市城乡宅基地和房屋产权管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全市城乡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要求,以及《土地登记办法》和《房屋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物权法》和《土地管理法》,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规范城乡土地利用与管理,规范城乡房屋产权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进三亚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依法界定城乡宅基地和房屋产权关系,完成城乡宅基地划界登记和房屋的确权登记发证。完善城乡宅基地和房屋建设的申报机制,实现城乡宅基地和房屋登记全覆盖和土地房屋登记资料的数字化管理。

  三亚市城乡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包括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发证、土地权属纠纷调处与建立土地房屋产权管理信息系统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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