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2008年全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永政办发〔2008〕16号)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监察局2008年全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市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监察局《2008年全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八年五月十日
2008年永州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市监察局 2008年5月10日)
一、指导思想
2008年全市行政效能监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按照惩防并举,更加注重预防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大局和中心工作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监督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效地实施行政管理,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为促进永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围绕全市作风建设开展效能监察
各级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全市作风建设开展效能监察,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切实提高行政效能。一是围绕救灾补损来改进作风。根据全省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救灾补损保目标,改进作风促和谐”主题活动,围绕救灾补损和维护稳定,大兴调研之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帮助灾区恢复工农业生产,促进灾区社会和谐和大局稳定。二是围绕提高行政效能来整治作风。进一步搞好清权确权工作,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办事流程图,向社会公布,增强政务透明度,除法律另有规定的特殊情况外,所有行政管理和服务项目都要做到公开、透明,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继续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按照《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予以调整。继续开展《
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督促下级地方政府把贯彻执行《
行政许可法》纳入日常工作来抓。要会同政府法制部门,对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和经济管理部门履行行政程序和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坚决制止和查处违反《
行政许可法》和《
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行为。要继续抓好对行政审批后续项目的监管,坚决杜绝采取改变名称、拆分许可权、备案等方式变相恢复或新设许可项目的行为。今年将选择部分县区和市直部门开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通过清理行政许可、规范行政程序和执法行为,实现进一步整治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的目标。三是围绕建立长效机制来保持良好作风。督促各级行政机关结合本单位基本工作职能和具体工作,对首问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办事公开制、限时办结制、效能告诫制、绩效考核制、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各项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严格执行到位,做到一月一检查,一季一通报,年终总兑现。完善行政许可(审批)联合审批制度,对涉及两个部门以上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行一站式并联审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建立行政许可的动态评估机制,完善配套制度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加快形成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保持勤政廉政的良好作风,促进机关效能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