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决淘汰5万吨以下化学制浆、1万吨以下废纸造纸企业或生产线。5万吨以上的化学制浆、废纸造纸1万吨以上规模企业必须能稳定达标排放,现在还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必须限期治理,逾期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停产关闭。
3、加大涉砷、涉镉企业的取缔关停工作力度。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涉砷、涉镉企业,一律立即取缔。对已经环保部门审批,手续完备,但超标排放、验收不合格和偷排砷、镉污染物的,实施停产治理,逾期治理仍不达标的一律关闭。对于锌生产企业,生产能力为2000吨/年以下的,今年年底以前关停。
(二)优化经济发展,依靠产业减排。把总量指标落实到区域发展规划中,合理规划布局,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依靠优化增长和集中防治降低排放总量。
1、促进产业集聚,尤其是在有色、化工、冶炼等工业产业集聚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资源的综合、循环利用以及污染物的集中处理、控制。
2、抓住“川气入湘”机遇,力争将燃气管道项目建设延伸到永州,促进发展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减少能源消耗的污染物产生量。
3、大力推广污染集中控制、集中治理经验,实行同类排污企业相对集聚、污染集中治理。综合回用处理后的尾水,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量,通过规模化治理降低治理成本。
4、积极倡导工业水循环利用,推动工业企业节水减污,建设节水型企业。因地制宜,全面推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实现污水少排放或零排放,建设节水型社会。
5、开展循环经济建设试点示范,推动企业加快节能降耗的技术改造,在有色、冶金、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以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提倡企业循环式生产,促进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区域循环式发展,减少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生量。
6、筛选、确定并公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在有色、冶炼、造纸、医药、食品生产、建材等行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对污染物超标或超总量排放的企业要依法监督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对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要依法强制其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三)狠抓环境整治,依靠区域减排。把总量指标落实到流域、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和环境整治中,依靠环保治理工程削减总量。
1、按照市场化管理的原则,推进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这是大幅度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改善人居环境的治本之策。按照《湖南省城镇污水处理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湖南省城镇垃圾处理行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要求,今年要抓好全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有关工作,下河线污水处理厂、道县、东安县、江永县、新田县、蓝山县、宁远县污水处理厂和30%的县级垃圾处理场必须动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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