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污染物减排削减量分析
1、化学需氧量减排量(含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监督管理减排等)。2008年计划完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69个,可形成削减能力1.186万吨。
2、二氧化硫减排量(含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监督管理减排等)。二氧化硫计划完成减排项目42个,可形成削减能力0.47万吨/年。
3、砷、镉减排量(含产业结构调整、节能降耗、监管管理减排等)。2008年计划共安排砷减排项目3个,可形成削减能力0.58吨/年;镉减排项目3个,可形成削减能力0.082吨/年。
综合上述,全市预计可形成的污染物减排量为:化学需氧量1.186万吨/年、二氧化硫0.47万吨/年、砷0.58吨/年、镉0.082吨/年。
(三)污染物总量控制可达性分析
1、化学需氧量。根据工作目标,要完成“十一五”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目标,2008年底,必须动态削减(0.4858+0.69 )1.1758万吨/年。在本计划减排措施100%到位的前提下,可形成化学需氧量减排量1.186万吨/年。
2、二氧化硫。根据工作目标,要完成“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控制目标,2008年底,必须动态削减(0.18+0.103) 0.283万吨/年。在本计划减排措施100%到位的前提下,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量0.47万吨/年。
3、砷、镉。目前我市镉已完成“十一五”控制目标。
4、预测风险分析。以上形势分析是建立在以下条件下成立的:一是必须新建一批污水处理厂;二是煤耗量、工业增加值、城镇人口实际增速等不超过预测分析值;三是现有的污染源治理设施维持2007年的水平,稳定运行;四是减排项目按计划完成投运,并稳定发挥减排作用;五是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主要污染物涉砷、涉镉企业;六是相关政策、资金、技术、措施基本到位。否则,要完成今年的减排任务还有一定困难。
四、主要措施
(一)依法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依靠结构减排。把总量指标落实到行业发展规划中,依靠结构调整、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为经济发展服务。
1、坚决依法淘汰、关闭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以及设备简陋、污染严重、治理无望的企业,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的排放。对于已经出现明显过剩产能的行业,以及水泥、铁合金、电解锰等存在潜在产能过剩问题的行业,要严格执行“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的产业政策,在生产总量基本平衡的情况下,大幅度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