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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取消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沪食药监财〔2008〕382号)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取消和停止征收14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沪府发[2008]26号)精神,本系统有4个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被取消。现将取消的项目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08年7月1日起,取消健康证工本费(食品)、健康证工本费(化妆品)、卫生学评价及产品质量鉴定费(食品)、卫生学评价及产品质量鉴定费(化妆品)等4个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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