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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南州地震灾后重建工作总体安排方案》的通知

  (一)做好灾后重建的基础性工作
  1、尽快完成灾情损失核查工作。根据省政府的要求,按实事求是、科学准确原则,对各个方面受灾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核实各类房屋受损、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毁坏、维修重建情况,分别在组、村、乡三级张榜公示,“三榜定案”,建立台帐,由村、乡、县主要负责人签字,逐级汇总上报。要按照省上灾情核查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责任主体,按照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层层负责,逐级复查,并配合省上工作组做好核查工作。在灾情核查工作中,州直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指导和配合各县进一步核实本行业受损情况,按行业汇总。有关县和州直有关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衔接,防止漏报和虚报,确保受损内容和损失数据协调一致。按期完成全州数据汇总并上报省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重建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数据和工作档案。同时,组织力量对灾区的山体、河道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灾区所有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的分布地点全部进行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隐患评估。
  2、抓紧做好受损设施的安全性应急鉴定。组织州内建筑等技术力量,配合全省统一安排现场鉴定的专家小组,对我州灾区受损建(构)筑物逐个进行安全性应急鉴定,包括房屋建筑、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设施、水利设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的鉴定。以鉴定小组出具的建筑物地震受损安全性应急鉴定报告作为受损建筑安全状况的法定说明文件,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详实有效的依据。根据鉴定结论,提出相关处置建议。一是鉴定后无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尽快维修并恢复使用;二是鉴定后因主体结构而引起安全隐患,但有维修加固价值且通过加固维修可以使用的,委托有资质的专门机构,设计维修加固方案,待维修加固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恢复使用。三是发现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且难以维修加固或没有维修价值的,尽快拆除重建。
  3、做好临时安置用房的搭建工作。要抓紧做好国家安排和对口市州援助的活动板房的分配和建设工作,确保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和学校、卫生院、党政机关等单位的临时办公用房需要。群众安置住房,根据灾区房屋倒塌或严重危房的灾民的统计结果,对需要异地搬迁重建和原址重建的灾民安排活动板房,做好分配计划,选定安置地点,发动群众及时做好场地平整、地基建设,合理调配运输、安装施工力量,加快建设进度,保证建设质量。对住房需要进行维修加固的受灾户,主要通过搭建帐篷,解决临时居住困难。学校、卫生院、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等公益性设施的临时用房搭建工作,要根据安全性应急鉴定结果,做好安排临时过渡用房的分配计划,及时确定建设规模,按照保证秋季开学时全部完成的时间要求,安排好工期,科学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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